5月25日12时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规定的代表议案提交截止时间。记者了解到,至截止时间,广东代表团共提出议案28件,比去年增加11件,同比增长65%,涉及涵盖卫生、教育、金融、信息安全等领域。
据透露,此次提交议案的领衔代表共有11名,今年领衔提交议案数最多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共提交9份议案,内容包括刑法、刑诉法、民诉法、烟草专卖法、传染病防治法、仲裁法等多部法律修改修订,以及提出制定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法的议案。
参与提交议案的联名代表共有902人次。其中联名数最多的议案分别是阎武代表的关于加快制定学校安全法的议案,以及朱列玉代表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江保护法》的议案,联名代表数皆为36人。
疫情防控医疗费支付缺乏统一制度设计
建议制定《基本医疗保障法》
聚焦解决疫情暴露的问题与短板,成为这次代表们提交议案的鲜明特点,记者浏览发现,有多项议案都与疫情相关。
比如针对这次疫情防控中医疗费支付承担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茂名市工商联主席、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柯云峰领衔提出加快制定《基本医疗保障法》的有关议案。在他看来,现行《社会保险法》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过于笼统,并未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费用由医保支付,也未规定应急调整医保目录的情况。目前我国在重大疫情医疗费用处理方面存在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为应对疫情,医疗保障系统临时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设计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支付范围,对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和财政共同承担。但这些措施均属临时性、应急性安排,缺乏统一和长远的制度设计,且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对此,柯云峰在议案中认为,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费用负担缺乏法律保障的短板建议在做好公共卫生领域修法工作的同时,加快《基本医疗保障法》立法步伐,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使得医疗保障既可在平时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又可发挥突发应急事件的医疗保障作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肖胜方则领衔提出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的议案,他在议案中解释称,目前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主体规定存在冲突,其中前者规定包括两类主体: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经过授权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后者明确将“突发事件”发布警报等一系列权限,明确为县级以上政府的应尽职责。
肖胜方认为,对现行《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修改,应将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信息的发布归为一体,明确信息发布主体,提高预警响应效率等,从法律机制上完善重大疫情的防控举措。
侵犯个人信息时有发生
建议制定《数据安全法》
25日出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今年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其实,对于信息安全与信息保护,在粤全国人大代表也予以高度关注,在今年的议案中,有不少与之相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省分公司董事长魏明领衔提交关于加快制定数据安全法的议案。他认为,近年来,伴随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网络攻击形态更为复杂,数据安全问题也日渐突出。
与此同时,魏明表示,我国目前数据安全领域存在着“基本法缺位、数据主权地位未确立、数据经营缺乏牌照化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不健全、数据中心建设运营缺乏统一规范”等问题亟需解决,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科学、全面的《数据安全法》。
在魏明设想的数据安全法中,将明确数据安全法的管辖范围和“重要数据”概念,并对数据经营进行牌照化管理,数据经营行为实行准入资质、运营资质,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建立责任主体问责制度,企业、单位出现重大数据涉密事件,其责任人应被依法问责。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则在领衔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加快制定《信用信息公开和保护法》。他表示,目前社会各界对征信和信用的理解存在着泛化趋势,对征信业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造成扰动,比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过度,各类侵犯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等等。
对此,白鹤祥认为,随着现有征信法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逐步暴露,亟需提升征信立法层次,规范征信业及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边界,而加快制定《信用信息公开和保护法》是迈出完善我国征信立法的关键性一步。
在白鹤祥看来,国内征信立法尚处起步阶段,基础薄弱,面临的困难挑战较多,需要多个管理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推动、广泛参与。尤其是国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两个牵头部门,应统一组织力量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保护法草案的研究起草。
南方日报驻会记者 骆骁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