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周三无作业日”制度;鼓励学校开展每周半天户外实践活动;严禁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非寄宿制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上晚自习……
2月27日,春季开学前夕,惠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和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从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全面推行“周三无作业日”制度,从规范课程设置、学生作息等维度提出六项举措,减轻学生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据记者了解,惠州部分学校曾试行“无作业日”,但明确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此乃惠州首次。上述举措系惠州教育系统落实“健康第一”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
2月25日,教育部召开深入落实“健康第一”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推进学生身心健康工作。此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就明确鼓励每周设置一天“无作业日”,全面落实“体育每天2小时”,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学活动。
在中小学作业管理领域,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试行“无作业日”。2025年,上海推动学校逐步构建“小学每周一天无作业日、初中每周一天无书面回家作业日”的机制。东莞出台《推进教育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其中也提及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周三无作业日”。不久前,浙江绍兴同样提出全面推行“无作业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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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和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主要内容:
一、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学校在确保每周总课时、各学科周课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结合办学实际,灵活调配授课顺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小学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每日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寄宿制学校住校生早上起床时间不得早于7:00,晚上就寝时间不得晚于22:00。
三、各校要保障学生充足的体育运动时间,除每天安排一节体育课外,每天至少安排一次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科学合理安排课间“微运动”,保持学校体育场所与体育运动设施设备向学生开放,规范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四、非寄宿制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学校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习时间开展集体上课、补课以及讲解作业等教学行为。寄宿制学校非住校生原则上不到学校上晚自习,学校和教师也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非住校生参加晚自习。对少数家庭确有困难、确需在校自习的非住校生,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自愿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可以参加晚自习,晚自习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五、全面推行“周三无作业日”制度,严格落实作业公示;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常态化开展每周半天户外实践活动。鼓励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学校为主优化校内课后服务,将体育作为课后服务的必要内容,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六、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履行好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的主体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精准施策,妥善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到校时间等相关规定或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的,将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