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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有补贴!广东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08-29 15:17 来源:南方网

  8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省(不含深圳市)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家电销售量力争达到201万台。

  《方案》从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报废更新、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以及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八个方面提出支持方案。

  其中,在备受关注的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方面,《方案》提出,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结合广东实际,《方案》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给予补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平板、智能穿戴设备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各地市可结合实际将补贴范围扩展到上述“8+3”类品种以外的“N”类家电产品。

  汽车报废和置换方面,《方案》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辆、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辆。

  消费者今年4月1日至年底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9月1日至年底期间在广东购买乘用车新车,可享一次性购车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其中,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万元/辆;购买新能源车再增加补贴1000元。

  《方案》还明确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次予以补贴。其中,对新购4轴及以上重型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最高达9.5万元/辆。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电池,每套补贴4.2万元。

  在加力支持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方面,《方案》提高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补贴额。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提高50%报废补贴标准。结合广东实际,在新增纳入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植保无人机)、烘干机的基础上,再新增4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

  此外,《方案》还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有关要求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对消费者购买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给予补贴。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张菲菲

编辑:吴潜之   责任编辑:李婷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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