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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帆,护航“蓝色经济”破浪前行

2026-03-31 11:16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2026年3月,《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锚定方向;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海事审判相关内容成为热议话题。作为国民经济重要增长极,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坚实的法治保障。海事司法始终紧扣海洋经济发展需求,以专业化、国际化实践,为向海图强之路筑牢法治屏障、注入强劲动能。

  守护企业出海路 筑牢权益避风港

  海洋是维护国家安全与战略自主的重要保障。向海而生,向海而兴。司法护航是海洋经济稳健发展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审结各类海事纠纷案件16.8万件,其中涉外案件1.2万件,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司法动能。

  当前国际竞争愈发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人民法院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走出去”企业筑牢权益避风港。面对外国非法制裁和“长臂管辖”对我国出海企业的冲击,海事司法坚决贯彻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反制,有效抵御外部风险。

  一个个典型案例不断涌现,深刻反映了中国海事审判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司法担当和积极态度。某外国公司以我国企业受制裁为由拒签提单,上海海事法院依申请出具强制令,责令其交付提单并赔偿损失,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南京海事法院首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受理我国船厂对某外国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并扣押案涉船舶,仅用39天就促成当事人和解,我国船厂顺利拿到8400余万元建造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广州海事法院联动创新调解思路,通过“船壳检赔付+多案联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按比例受偿”模式,实质化解诉讼标的额高达12.6亿元人民币的10起系列案件,妥善平衡各方权益,助力风电企业快速回笼资金,有力提振海上风电产业投资和保险承保信心,为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 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海洋是拓展全球经济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国海事司法审判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非歧视、可预期营商环境,为外资参与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营造优质法治环境,激发投资活力。越来越多国际海事纠纷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彰显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印度、希腊两艘与我国没有连接点的外轮在霍尔木兹海峡发生碰撞后,印度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扣船并起诉,双方一致选择适用中国法律解决纠纷,打破长期以来国际航运纠纷化解对欧美法院和法律的路径依赖;宁波海事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国际油轮碰撞平行诉讼,在案件与我国无直接关联的情况下,比外国法院更早促成全面和解履行,展现了中国司法的公正、专业与高效。

  在全球海洋治理中,中国海事司法持续贡献智慧与方案。2025年12月,第80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这部源于中国司法实践、由中国发起推动的国际公约,首次创设了适用于多式联运及各类单式运输的“可转让货物单证”制度,为国际规则和全球贸易贡献了中国司法智慧。2026年2月17日,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正式生效,为海洋经济核心领域的国际航运贸易发展提供了重要规则保障,是中国海事司法以规则构建推动海洋经济国际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十四五”期间,最高法发布海事指导性案例16件、典型案例59件,50余件案例被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组织收录,成为全球海事司法参考范本。

  创新解纷机制 提升审判质效

  海洋经济的蓬勃发展带动海事司法纠纷数量攀升,当事人司法需求更加多元。各级海事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机制创新提质增效,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实质解纷效果显著。2025年,全国海事法院一审调撤案件1.4万件,调撤率达59%,同比增长25%,大量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圆满化解。

  2026年1月,在一起15万吨级外籍油轮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中,当事人得知油轮正在青岛港卸货,提出船舶扣押申请,厦门海事法院快速审查裁定,联动青岛海事法院实施扣押,同时,线上线下调解同步调解,24小时内促成和解并解除扣押,跑出了涉外纠纷解决的“中国加速度”。

  目前,全国已建成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覆盖主要港口和内河重点水域;广州海事法院联合广州海事局、工会等打造“行政救助+司法支持+行业联动”的协同模式,形成“事前预警—事中救助—事后跟踪”的全过程处置,成功遣返8名外籍被遗弃船员,获得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肯定,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高效开发利用海洋,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积极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叶莉子   责任编辑:于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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