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正式印发,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廖开锐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廖开锐提醒,家长选择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注意防范风险,做到“三必须”“三不要”。“三必须”包括必须选择正规机构、必须认真阅读合同、必须妥善保管单据。“三不要”包括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不要一次缴纳超期大额费用、不要向筹设期的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其中,在甄别培训机构是否正规时,家长可查看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证”指的是《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指的是《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学生家长也可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站,点击网站右上角的“服务”→“家长服务”的栏目,查询该培训机构的证照信息和其他办学信息。
另外,学生家长出现退费纠纷且与培训机构协商不成时,尽量找到培训合同和收费凭证,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者向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反映,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寻求支持。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摄制 李江锐
设计 曹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