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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新房补助5000元!肇庆出台21条措施促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05-01 09:07 来源:南方网

  4月30日,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支持促进住房消费、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振房企投资信心、促进行业提质发展等4个方面,制定鼓励住房“旧换新”“旧转保”、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等21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肇庆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若干措施》明确,将全市公积金增值收益的50%以上用于支持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措施》鼓励有改善住房需求的市民群体,将本人或直系亲属持有的可用于出租的商品住房,自愿申请纳入保障性住房房源,经属地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属地政府委托的机构参考市场价格一次性支付一定年限的租金进行统租。申请人的全部租金收益用于新购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

  《若干措施》提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位于肇庆市的自有住房并在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肇庆市住房的,其已缴纳的售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支持。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若干措施》提出,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肇庆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类),已完成契税缴纳的,按照5000元/套给予补助农村户籍人员购买肇庆市范围内的首套商品住房,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增加补助2000元/套

  购房者凭相关资料向属地住建部门申领购房补助,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属地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并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的银行账号。

  《若干措施》还提出,市直及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的单身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已婚单缴存职工提高至40万元,已婚双缴存职工提高至60万元;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的单身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提高至25万元,已婚单缴存职工提高至35万元,已婚双缴存职工提高至50万元。在此基础上,家庭(只限夫妻)每有1个小孩(不能独立生活),可提高5万元贷款额度,最多提高15万元限额。使用父母、子女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参照已婚双缴存职工执行。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

编辑:朱文婷   责任编辑:李婷   校对:赖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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