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广东法院电子卷宗编目中心正式启用,标志着广东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启全域、全量、全时的数字化办案新模式。
长期以来,纸质卷宗带来的“卷宗靠手搬、签字靠跑腿、归档靠加班”困境,严重挤占了办案人员研究案情的时间,也影响了案卷流转和办案效率。即便部分法院已引入电子卷宗,但因材料缺漏、编目混乱等原因,数字化办案仍受到诸多限制。
为彻底打破路径依赖、真正实现数字转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平台,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赋能、统一监管的要求,出台“1+7+N”制度体系,统一全省扫描标准,构建“1+5”编目中心,引入增强型OCR和多模态大模型,实行立案庭单一入口闭环管理,通过覆盖10个方面、28项节点的验收标准和“1+9+N”监测评估体系,确保高质量电子卷宗要求在每个环节精准落地。
改革带来显著改变。数据显示,广东高院试点数字化办案以来,程序性文书制作时间缩短83%,文书审签流转工作量减少70%,平均结案时间下降18%,电子送达成功率提升35%,归档时间缩短19天,上诉移送时间压缩了75%,邮寄、文印成本分别下降52%、45%。

数字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让基层办案场景发生了极大变化。东莞第三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琪对此感触颇深,她表示自己已从昔日的卷宗“搬运工”转变为聚焦核心业务的审判辅助员。“以前真正静下心来做案情研究、查询案例、草拟文书的时间,少得可怜。现在,材料随案同步电子化,一键归档、全程线上,我不再是‘搬运工’。”
数字化改革还便利了当事人。她补充道:“我院推行电子卷宗后,当事人平均少跑两三次法院,邮寄成本下降近六成。”
对于山区法院而言,数字化改革更是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抓手。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法院稔村人民法庭庭长陈钦儒表示,许多山区群众向他们反馈,全流程数字化让他们不需要专门跑法庭、在家就能立案、进度实时可查、文书线上送达,是实实在在的减负。
陈钦儒在法院有38年工作经历,亲历了从纸笔记录、电脑办案到数字化办案的变革。办案方式的每一次变革,最终目的都是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审判。“一开始确实遇到不少困难,”陈钦儒坦言,“但办法总比困难多。我还记得一起复杂离婚纠纷案件,双方都提交了上千页的银行流水,在过去可能需要花好几天时间去翻阅、做标记。而现在,我直接输入关键词就定位到了特定交易记录,遇到存疑的签名需要比对,可以直接放大、调整对比度,比看原件还要清晰。”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强调,推进数字化办案工作,事关法院长远发展、事关司法公正高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全省法院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深化电子卷宗应用,以“最高效、最智能、最好用”的电子卷宗为核心抓手,高定位推进数字法院建设、高标准拓展数字化司法应用场景、高要求提升司法大数据应用效能,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司法服务和司法治理水平,以更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广东法院此次率先实现全域、全量、全时数字化办案,不仅是一次技术升级,更是一次审判流程和方式的深层次重塑,为全国法院系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方案’,也标志着人民法院正以数字化手段,让公平正义更加高效、透明、可感可及。”省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兴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