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下午3时,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三批)新闻发布会(直播)。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永康表示,“大湾区商事调解规则机制实现‘三统一、一保障’”这个案例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搭建了工作平台。广东省司法厅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组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形成了协同推进商事调解的工作机制,目前这个调解委员会已经开了四次会议。二是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共同发布了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和广东省内调解机构开展跨境争议调解提供参照指引。三是统一了大湾区调解员标准。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按照各自的标准,分别制定了各自的评审细节,开展评审认可。
陈永康表示,下一步,广东省司法厅将在制度保障、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大湾区商事调解行稳致远。
在制度保障方面,2024年11月21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省级层面,密切关注国家商事立法调解情况,通过商事立法相关发展,规范立法活动,为大湾区商事调解发展提供立法保障。
在人才培养方面,2024年12月30日,广东省司法厅联合港澳法律部门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2024年)》。将探索建立商事调解员的准入力度,推动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在交流合作方面,将继续在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工程建设等商事领域推行“调解优先”计划,鼓励企业在提起诉讼之前将商事调解作为解纷的首选方式,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商事调解的知名度和认同度。同时,通过举办培训、会议交流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境内外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大湾区商事调解的创新发展。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王璐瑶
校对 赖玉清 梁洁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