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消费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助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广州市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管理。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消防、应急等车辆的减免收费要求。
此外,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不影响公共场所的其他合理公共活动空间、不影响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停车场采取临时性免费机动车停放服务,鼓励社会公共(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机动车停放服务。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征求意见稿明确,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
(一)城市公共交通枢纽(换乘)站及机场、车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口岸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设施,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以下停车场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落实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应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制定统一的差别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停车场经营者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制定或调整收费方案,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
2.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上述停车场因经营成本等因素影响,确需超出统一的差别化收费标准的,可以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单独核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三)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城市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由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分别制定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标准。其中,中心六区(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和南沙区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其他城区(指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由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按照“不高于中心六区收费标准”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
(四)鼓励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含沉井式停车设备)。机械式停车泊位数量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量10%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可在本办法规定的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具体上浮幅度按机械式停车泊位比例的1.5倍执行,最高不超过50%。
市场调节价
为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除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外,对于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场,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一)住宅停车场,由停车场经营者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二)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停车场(住宅停车场除外),由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场,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
说明:
1. 以上收费标准适用于小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不得上调,下调不限。
2. 大车、超大型车按小车停车位计费价格的2倍收费。摩托车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2小时)1元。
3. 中心六区是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其他城区是指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
4. 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费。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的车辆,前15分钟纳入计费时段,计费时段中不足15分钟的部分按15分钟计算。
5. 为保证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的交通顺畅,从活动开始前2小时起至活动结束后1小时止,停车场经营者可选择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0元。
6. 军警车辆、救护车、消防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
说明:
1.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2.中心六区是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其他城区是指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
3.收费时段为工作日(7:30~21:30)、非工作日(10:00~21:30),收费时段外停车免费。
4.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免费。停放时间超过15分钟的车辆,前15分钟纳入计费时段,计费时段中不足15分钟的部分按15分钟计算。
5.为保障大型活动停车需求临时划设的道路停车泊位,自活动开始前2小时起至活动结束后1小时止,可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0元。
6.军警车辆、救护车、消防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这样提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限
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二、意见建议提交方式
请在征求意见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说明详细理由和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注明单位和职务职称;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需提供单位全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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