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2026年佛山市小学、初中的春秋假时间安排。其中,春假时间为4月2日至3日,与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衔接,形成一个五天小长假;秋假时间为11月11日至13日(周三至周五),与接下来的11月14日至15日(周末)衔接,形成一个五天的小长假。
春秋假期间,学生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休假、留校托管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实践活动。佛山市教育局将指导各区各学校进一步做实做细春秋假各项工作,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会同有关部门为学生春秋假提供更丰富的社会实践基地,让学生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收获成长。
佛山市教育局称,此次安排是在综合秋假试点、面向社会公众和家长征求意见及全年法定节假日分布等情况,结合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做出的决定。在2026年继续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春秋假制度,是为了持续发挥春秋假育人成效,推动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走进大自然,在实践中学习成长,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