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两部法规于7月31日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是广东首创“综合+专项”组合立法模式的最新成果,旨在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大力提振消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8月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两部法规于7月31日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是广东首创“综合+专项”组合立法模式的最新成果,旨在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大力提振消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