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张菲菲 通讯员/李国全 徐洁莹)11月28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布《广州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记者了解到,该名录共收纳441个具有广州特色和代表性的老地名、历史地名,包括广州各行政区名称、广州大桥等桥梁名称、沙湾水道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
地名是地方历史文化遗产和文脉保护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传承广州地名文化,方便社会各界合理利用地名资源,广州市民政局在今年1月编纂发布《广州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一批)》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为基础,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地名管理规定》,结合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工作,广泛收集省、市地方志、地名志等相关资料,吸纳第一批地名保护名录征求意见时公众和相关部门所提意见建议,挖掘一批具有重要保护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广州老地名。
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编纂形成的《广州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约7万字,编纂体例与第一批名录一致,分为政区区片、云山珠水、名胜古迹、千年商埠、红色印记、近代史迹、古村古庄、老街老巷、交通设施、科教文卫等十类。441个词条分别包含标准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被收录的地名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反映广州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与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或者著名历史人物、民间传说等相关,具有纪念意义。
“编制地名保护名录,目的在于通过一个个具体的老地名及其来历、含义、历史沿革、与之相关的历史事件、著名人物等,把这些见证和记录了广州政治、文化、地理等历史演变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喜怒哀乐的‘活化石’保护起来、传承下去。”广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地名保护名录》把地名和背后曾经发生的故事和相关人物、事件联系起来,重在反映其文化属性,让公众在地名故事中了解广州。
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下一步,广州市民政局将在编纂发布两批地名保护名录的基础上,继续会同市、区相关部门采取合理派生使用、严格限制更名、挂牌立碑宣传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做好老地名的挖掘和保护利用工作,强调收录的老地名在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管理、文化宣传等方面的使用规范,让老地名成为与广州这座城市血脉相连、彰显精神的永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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