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截至2024年9月30日)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一部署,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现将我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74个、应用程序118个、论坛3个、公众账号311个,共计506个服务项目。
一、互联网站名单
二、应用程序名单
三、论坛名单
四、公众账号名单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