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省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包括28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和8项省政府规章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突出立法重点,聚力以高质量立法更好支撑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坚持务实管用,持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强化工作统筹,构建覆盖政府立法工作全流程的协调保障体系。
28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
继续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项目有5项,包括广东省快递条例(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上搜寻救助合作条例(广东海事局负责)、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广东省民办教育条例(省教育厅负责)、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修改)(省征兵办负责)。
初次审议项目6项,包括广东省数据条例草案(省政务和数据局起草)、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省供销社起草)、广东省低空经济发展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残联起草)、广东省人工智能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广东省县域经济振兴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同时,在上述立法项目基础上,适时提请审议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水上搜寻救助条例草案、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条例立法工作。
预备项目17项,包括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广东省电力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广东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省教育厅起草)、广东省社区矫正条例草案(省司法厅起草)、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省司法厅起草)、广东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省生态环境厅起草)、广东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广东省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广东省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省交通运输厅起草)、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省水利厅起草)、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省农业农村厅起草)、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草案(省卫生健康委起草)、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草案(省应急管理厅起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修订草案(省市场监管局起草)、广东省档案条例修订草案(省档案局起草)、广东省气象管理条例草案(省气象局起草)、广东省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
8项省政府规章项目
继续推进项目4项,包括广东省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办法(省残联负责)、广东省侨批档案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办法(省档案局负责)、广东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省司法厅负责)、广东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省司法厅负责)。
同时,推进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省生态环境厅起草)、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改)(省应急管理厅起草)等2项年度内完成项目,以及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修改)(省政务和数据局起草)、广东省行政调解规定(省司法厅起草)等2项预备项目。
另外,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或者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修改或者废止相关省政府规章;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要求出台有关决定;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