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寒假和春节假期来临,走亲访友、外出旅行增多,人员流动与聚集增加。2月10日,广东省疾控中心发布广东省2026年2月健康风险提示,提醒公众需注意防范流感、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避免误食河豚鱼、钩吻、乌头等有毒动植物或毒蘑菇引起食物中毒;在境外旅行活动期间还需注意防范当地流行的传染病。
相关疾病特点及个人防护建议如下:
一、流感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发热、咽痛、乏力、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与普通感冒不同,流感传染性更强、症状更重,并可引发肺炎等并发症。
当前广东省流感活动水平下降,但仍处于冬春季流行期,学校、托幼机构发生暴发疫情风险随着寒假放假而下降,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较密集场所仍是暴发疫情发生的高风险场所。
防范建议:
1.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手段。建议除有已知禁忌症者外,所有年满六个月及以上人群都应接种流感疫苗。目前虽已过流行高峰,但仍是流感流行季,依然推荐接种疫苗。大家都接种流感疫苗,就能有效压低流行高峰、缩短流行时间,减少发生暴发疫情的风险。无论“三价”还是“四价”流感疫苗均可提供抗体保护。
2.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每日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触摸眼、鼻或口;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
3.假期出行做好个人防护,重点关注一“老”一“小”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4.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月子中心等场所应加强场所通风,保持环境清洁,普及健康知识,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与处置流程。
二、诺如病毒感染
诺如病毒感染常见症状包括呕吐、腹泻,可伴有恶心、腹痛等。儿童以呕吐为主,成人则以腹泻居多。该病毒传染性极强,主要通过食入被病毒污染的食物或水、接触患者或其污染的物品、环境或大量吸入患者呕吐时产生的气溶胶等方式传播。
广东省诺如病毒感染流行季为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当前处于流行季,假期人员流动和聚餐增多,家庭及餐饮场所发生聚集性疫情风险增加,需注意防范。
防范建议:
1.保持手卫生。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公共物品后触摸口鼻,饭前便后、加工食物前以及外出归来后务必用肥皂和流动水认真洗手。需注意,含酒精的消毒剂对诺如病毒无效。
2.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外出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良好的餐馆。食物(尤其是贝类海鲜)务必彻底煮熟,蔬菜瓜果要洗净。生熟食物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3.做好病例管理。患者自患病期至康复后3天内应尽量居家隔离,避免为他人准备食物,餐饮从业人员不带病上岗。对呕吐物、粪便及其污染的环境与物品,需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规范处理。
三、人感染新亚型流感
人感染新亚型流感(如H5N1、H5N6、H9N2等)是人通过接触感染的禽类、其它动物或被污染的环境而发生的偶发感染。症状因病毒亚型不同而异,可表现为发热、咳嗽、头痛、肌肉酸痛等,部分病例可迅速发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和多器官功能衰竭等重症表现。
冬春季为人感染新亚型流感的易发季节,人类如果接触感染禽流感病毒的禽鸟类等动物,或暴露于污染的禽类市场等环境,存在偶发感染的风险。
防范建议:
1.尽量避免直接接触活禽、病死禽、病死家畜及其排泄物。不购买、不饲养来历不明的禽鸟。
2.购买鲜、活、冻禽产品应选择正规渠道。生禽肉和蛋类要烧熟煮透,处理生熟食物的案板、刀具要分开。
3.接触禽类或去过活禽市场后,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禽类及相关环境接触史。
四、毒蘑菇中毒
毒蘑菇是指含有有毒成分的大型真菌,其毒性强、种类多,外观常与可食用蘑菇相似,非专业人士难以通过肉眼区分。食用毒蘑菇后,会引发急性中毒,根据所含毒素类型不同,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部分可出现头晕、乏力、意识模糊、肝肾功能损伤,严重时可导致昏迷、休克甚至死亡,且目前无特效解毒药,病死率较高。
时值冬末春初,广东省部分地区气候湿润,适宜蘑菇生长,加之岁末年初家庭聚餐、户外踏青活动增多,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的风险上升。农村地区、山区为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区域,家庭自行采摘野生蘑菇食用易引发中毒事件。
防范建议:
1.牢记“三不原则”,从源头防范。不随意采摘野生蘑菇,不购买来源不明、无法确认安全性的蘑菇,不食用未经专业人员鉴定的野生蘑菇,坚决摒弃“凭经验辨别”“颜色鲜艳的才有毒”等错误观念。
2.注意饮食安全,谨慎外出就餐。家庭聚餐、宴请宾客时,不食用野生蘑菇;外出就餐时,不点“野生蘑菇”“山珍蘑菇”等不明来源的蘑菇菜品,主动询问蘑菇来源和安全性。
3.掌握急救常识,及时就医处置。若不慎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不适症状,意识清醒且无特殊禁忌人群可立即催吐(注意:孕妇、老人、儿童及意识不清者不可催吐),并尽快携带剩余蘑菇样本前往医院就诊,同时告知同食人员不适等情况,提醒其及时检查或就医。
五、河豚毒素中毒
河豚毒素是一种剧毒神经毒素,主要存在于河豚鱼的肝脏、卵巢、眼睛、皮肤、血液等部位,毒性极强且耐热,普通的蒸煮、油炸等烹饪方式无法将其破坏,摄入少量即可导致中毒,且无特效解毒药。河豚毒素中毒潜伏期短,通常为10分钟至3小时,主要表现为口唇麻木、恶心、呕吐、腹痛、头晕、四肢无力等,严重时可出现呼吸困难、血压下降、心律失常、昏迷,甚至在短时间内死亡。
广东省沿海海域河豚资源丰富,加上岁末年初水产品消费增多,部分群众因猎奇尝鲜心理或误判安全性,食用未经规范处理的河豚鱼,易引发中毒事件。同时,非法捕捞、销售河豚鱼的行为,也增加了公众误食风险。
防范建议:
1.坚决不食用来历不明及野生河豚鱼及相关制品,警惕非法销售行为,拒绝来源不明水产品。需明确的是,合法养殖且经规范加工的河豚是可食用的:2016年原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对两种人工养殖的河豚进行有条件开禁,并对加工经营作出了系列严格规定。请公众牢记“野生河豚有毒,不可食用”,摒弃“食用河豚可滋补”“处理得当即可安全食用”等错误认知,不购买、不烹饪、不食用任何野生河豚及来源不明的河豚制品;不购买路边摊、无资质商贩销售的“野生河豚”“河豚干”“河豚酱”等制品。
2.及时识别中毒症状,规范开展急救。若不慎食用河豚鱼或疑似含河豚毒素的制品,出现口唇麻木、头晕、恶心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保存好剩余食品并尽快前往医院就诊,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告知医生食用情况,切勿拖延救治时间。
六、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和寨卡病毒病
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寨卡病毒病都是通过伊蚊(俗称“花蚊子”)叮咬传播的急性传染病。登革热典型症状为突发高热、“三痛”(剧烈头痛、后眼窝痛、肌肉和关节痛)和“三红”(面部、颈部、胸部潮红);基孔肯雅热以发热、皮疹、关节疼痛为主要特征;寨卡病毒病则以发热、皮疹、结膜炎(非化脓性)症状为主。
在广东省,冬春季不是登革热等媒介伊蚊传染病的流行季,结合春节传统习俗,开展室内外大扫除,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消除伊蚊孳生环境,可以有效阻断带毒伊蚊通过蚊卵越冬。目前,境外部分国家和地区仍有疫情流行,在当地活动需防范感染。
防范建议:
1.春节长假临近,出国(境)前往疫情流行地区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蚊虫叮咬;同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回国后如有发热、皮疹、关节痛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并将旅居史主动告知接诊医生。
2.消除伊蚊孳生环境。“年廿八,洗邋遢”,在开展家庭、社区和工作学习单位的年终大扫除期间,彻底清除室内外的阳台、天台、房前屋后的闲置容器和垃圾杂物,可有效减少节后伊蚊孳生,降低蚊媒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七、尼帕病毒病
尼帕病毒主要通过直接接触被感染的动物(果蝠、猪等)或其体液,食用被病毒污染的食品或密切接触被病毒感染的病人或其体液等方式传播。通常引起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出现头痛、头晕、意识改变、癫痫等神经系统症状,甚至导致死亡。
截至目前,全球尼帕病毒病疫情仍主要发生在南亚和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孟加拉国等),疫情主要发生在12月至次年5月。我国尚无人感染尼帕病毒病的报告。
防范建议:
1.密切关注境外尼帕病毒病疫情态势,前往疫情国家或地区前主动学习了解尼帕病毒感染的主要症状和预防要点,避免接触猪等宿主动物及其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避免与病人接触;与可疑病人或染疫动物接触时要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不要食用可能被果蝠污染的果品,野生果品应在彻底清洗、消毒或剥皮后食用。
2.自疫情国家或地区归国后,一旦出现发热、头痛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向医生告知疫区旅行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