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一批升学教育类请托型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热点。为深入推进升学教育类请托型诈骗犯罪治理工作,筑牢教育领域反诈防线,依法严惩此类诈骗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教育公平,广州市检察机关会同市教育部门经前期调研、会商,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法治引领、警示震慑和普法宣传作用,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一批升学教育类请托型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有五个,内容包括基本案情与检察官提醒,宣传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育从业者与第三方教育机构人员,目的是强调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流程,以真实案例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案例一:黄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对被害人谎称自己是广州市某教育咨询公司的负责人,认识教育局领导,可以帮助办理小孩入读名校,并通过发送虚构的入学案例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被告人黄某某还对咨询择校入学的学生家长或中介承诺,若成功介绍一名家长给他办理小孩入学择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好处费。截至2022年8月,被告人黄某某直接或间接骗取各被害人共计人民币945万余元。被告人黄某某收到钱款之后,以各种理由找借口拖延并断绝与被害人之间联系。
2026年6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招生录取工作有严格的政策规定与流程规范,不存在所谓“内部入学指标”“花钱择校”等捷径。宣称“内部关系操作摇号”“保证入学”等均为诈骗话术,切勿轻信。请广大家长自觉遵守教育招生政策规定,共同捍卫教育公平秩序。
案例二:陈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某案发前在第三方机构从事教育咨询服务工作。2023年10月份,被告人陈某某虚构办理学位能力,以帮助被害人小孩办理公立小学一年级学位为名,先后骗取被害人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6.5万元,并将所得款项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挥霍。在被害人催促时,被告人陈某某以继续等待、需要增加费用等为由不断拖延,并在被害人要求其退款时逃匿。
2025年4月25日,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以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家长务必通过教育部门和学校官方网站、官方招生咨询电话等方式确认办理学位、升学等相关信息,不要轻信他人口头承诺。所有入学相关费用,应当转入学校对公账户,坚决拒绝向私人账户、无关联的公司账户转账。
案例三:宋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宋某某是某镇人民政府的合同制工作人员,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其虚构自己系政府某部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身份,对外声称有能力办理城区小学和中学学位,通过手机软件改号方式,以某中学招生办的名义与家长联系,并伪造和领导的聊天记录以及录取短信,骗取学生家长的信任。部分学生家长误以为宋某某具有办理学位的能力,介绍其他学生家长在宋某某处办理学位。宋某某通过该方式共诈骗29名学生家长,数额共计人民币286万元。
2024年6月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不要轻信他人可以利用特殊身份办理学位,更不要在不了解实际情况时帮助他人介绍“关系”。若明知是诈骗犯罪仍帮助介绍给他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例四:罗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罗某某是某学校的教学处工作人员。自2024年3月起,罗某某利用其负责该学校2024年度的学生学籍、转学等资料审核管理的工作便利,陆续向前来咨询积分入学、转学等资格的学生家长,虚构缴纳一定数额的“赞助费”即可帮助办理入读该学校或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进而收取学生家长交付的“赞助费”和部分礼品,并向部分学生家长发送虚构的分班情况或邀请加入学校新生班级微信群等信息,制造学生已被录取的假象。截至同年8月中旬,被告人罗某某骗取44名学生家长共计人民币122万余元。同年8月21日,被告人罗某某驾车携带其骗取的上述款项前往外省躲避。
2026年2月5日,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
教育从业者不得利用家长的焦虑心理和自身职务便利,牟取非法利益,否则将难逃法律的惩罚。广大家长务必通过官方指定渠道验证录取信息,如遇可疑情况,应向官方核实并保留相关证据。
案例五:陈某某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某是某培训机构前员工,2022年2月已离职。2023年6月起,陈某某冒用该培训机构员工的身份,虚构可代办学生升学、择校的能力,并宣传其所办理的入学成功案例,骗取被害人信任。陈某某先后与被害人黄某某、张某某等11人签订协议,承诺可为学生办理初高中择校入学事宜,以此收取多名被害人高额“择校费”。陈某某收取款项后,仅向被害人退还少量钱款,剩余大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消费。经查实,陈某某宣称的所谓择校成功案例,属于学生通过统筹路径正常入学,入学名额在统招计划内。经司法审计,至案发已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408.4万元。
2026年6月25日,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加强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特别是严格管理从业人员对外宣传、业务开展等职务行为,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统筹入学均有明确规范流程与法定途径,广大家长切勿轻信他人虚构的择校、升学能力,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