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中央以上率下正风肃纪、雷霆万钧反腐惩贪,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开创了治国理政新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广东奋勇争先。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194件,超过前10年立案数总和;查处地厅级干部470人,是前10年的1.6倍。广东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数、立案和结案数、查处地厅级干部数等重要指标逐年创新高,纪律审查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今年初发布的民意调查显示,95.06%的干部群众对广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满意,97.95%的干部群众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遏制。
目前,广东全省干部作风得到了明显好转,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坚决治理,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管党治党“严”的氛围初步形成,为广东的发展营造了更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打击
查处厅官数居首
2012年11月26日,距党的十八大闭幕不足半月,省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省国土厅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查。吕英明成为党的十八大后,因贪腐落马的“广东首虎”。短短两天后,广东省纪委通报,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严重违纪被查。这是党的十八大后省纪委查处的第一个地级市“一把手”。
两则通报简短有力,让人直观感受到,党的十八大后,广东反腐惩贪正在“换挡提速”。
2013年,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的十七大以来暂存的10920件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和清理了结,并以此为契机构建起集来电、来信、来访、网络、手机短信、涉腐舆情搜索等“六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大平台,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腐败揭露机制。
省纪委明确提出,反腐败不能简单看查处案件的数量,关键要看效果、看民意、看不良风气和腐败势头有没有得到遏制;但在腐败与反腐败对垒呈“胶着”状态的严峻复杂形势下,没有一定数量就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2013年立案7291件,2014年立案11168件,2015年立案14898件,2016年立案17351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持续加大查办腐败案件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反腐败,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数、立案和结案数、查处地厅级干部数等重要指标逐年创新高,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特别是查处厅官人数多年位居全国首位。
与此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量整体连续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受理的信访举报量在2012年达到近十年的历史峰值(76856件次)以后,2013年大幅回落,降到了62065件次。此后几年一直平稳运行,没有再超过2012年的峰值,减存量、遏增量的效果开始显现。
惩治
率先治理“裸官”
由于地处沿海,海外侨亲侨商众多,广东“裸官”、外逃贪官问题曾经相对突出,十八大以来,广东对症下药、重拳出击,有效地处理好了这两个突出问题。
针对“裸官”贪腐,广东一方面加大惩治力度,另一方面着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成为全国第一个部署“裸官”治理的省份。
2014年2月至5月,广东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裸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过全面摸查,广东共有“裸官”2190名,其中地厅级干部22名,处级干部301名,科级及以下干部1867名。至当年5月底,基本完成了“裸官”任职岗位调整工作,866名干部因“裸官”问题被调整岗位,280多人将配偶和子女迁回国内。
广东规定,“裸官”不能担任党政正职,不能在重要敏感岗位上担任职务。广州等地市还将监管向基层延伸,对村社主任、支部书记的护照实行集中管理。
广东省腐败案件涉外因素多,外逃贪官基数也比较大,追逃追赃任务繁重。对此,2014年,省纪委建立追逃追赃档案库,切实加强追逃追赃工作, 包括吴权深、常征等百名“红通”人员在内的几十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分别被有关机关劝返或缉捕归案。
2015年,广东设立广东省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2015年全年,全省共缉捕、劝返外逃人员127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人,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2人。
2016年,广东共追回外逃人员147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人,国家工作人员11人。
预防
支持立法“防腐”
2013年,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在狱内违法减刑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司法行政、监狱、看守所、法院等部门24人涉案。
对此,在省纪委督促推动下,省司法厅针对存在问题,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案治本”试点工作,全面掌握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制度漏洞,查找出司法行政系统在队伍管理、监所执法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8个方面29种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同时,以“以案治本”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如何织密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2013年以来,省纪委选择省司法厅、科技厅、财政厅和水利厅等单位和广州、河源、惠州、中山、湛江等市作为“以案治本”试点,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2013年11月,在前期试点积累经验基础上,省纪委等单位联合印发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案件剖析、制度梳理、实地调研、健全制度、检查落实”五个步骤,扎实开展“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同时,广东探索开展预防腐败地方立法,在预防腐败制度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省纪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2013年,汕头、珠海两个经济特区率全国之先出台预防腐败条例,为反腐防腐立法的开展进行了有益探索。
2013年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2065件(次),同比下降19.2%;立案7291件7596人,同比上升5.5%,其中地厅级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4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16人,移送司法机关625人。
2014年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4917件(次),同比上升4.6%;立案11168件11315人,同比上升53.8%,其中查处地厅级干部95人,县处级干部66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82人,同比上升34.4%;移送司法机关734人。
2015年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8770件(次),同比上升5.9%;处置线索25003件;立案14898件,同比上升33.4%;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79人,同比上升32.7%。全省查处地厅级干部170人,县处级干部871人。
2016年
处置线索28172条;立案17351件,同比上升16.5%;结案17014件,同比上升27.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371人,同比上升26.1%。查处地厅级干部149人,查处县处级干部10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