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广东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提出这些新举措

2023-06-03 07:54 来源:南方日报 陈薇 黄进

  日前,《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从8个方面36项细则明确今年重点工作,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三农”新篇章。

  “《实施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胡靖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文件在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牢牢守住确保粮食安全和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等方面,提出不少新举措、新任务,针对性强、“含金量”足。

  县镇村与“三农”高质量齐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聚力广东“三农”高质量发展。也就是说,“百千万工程”与“三农”高质量齐发展。

  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关键所在。《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挥串联产业链上下游、优化资源配置作用,牵头搭建大平台、实施大项目,打造更多百亿元级、千亿元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在强化县域统筹城乡规划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结合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科学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农房改造和风貌提升,深入实施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

  《实施意见》还对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作出了清晰的规定。支持发展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布局建设跨区域农产品商贸中心,加快完善县镇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一批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培育乡村新业态,实施“粤字号”农产品出口促进工程,做实做强农产品跨境电商示范区。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首次将“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列为单项重点工作,足见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实施意见》强调,坚持“疏近用远、生态发展”,培育壮大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争创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同时,支持具有良好避风条件和海水营养条件海域的沿海县率先建设一批海洋产业园和国家级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精深加工产业园,加快广州番禺、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推动珠海洪湾国家级中心渔港评定。

  深入实施“南粤良田”工程

  《实施意见》将“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放在首要方面,将粮食安全、耕地和种子列入其中、统筹考虑,牢牢守住确保粮食安全底线。

  按照文件要求,广东要抓深抓实粮食生产,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深入实施“南粤良田”工程和“粤强种芯”工程,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

  在抓深抓实粮食生产上,《实施意见》提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有序引导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集成推广节本增效良种良法。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政策体系,健全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胡靖表示,根据其在粮食安全领域多年的研究,广东是能够实现“口粮安全”的。“但要注意,在把口粮这个‘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的前提下,广东还要考虑粮食作物结构的调整,要积极探索饲料作物,如玉米、牧草的发展。”胡靖表示,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青贮饲料,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饲料化,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我认为广东有条件、也有必要做到这一点。”他说。

  在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上,《实施意见》首次将发展冬种农业和北运蔬菜、林业特色产业、农业微生物等写入文件。在推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强调省、市、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在统筹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上,强调粮食烘干和粮食仓储物流建设。

  在胡靖看来,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一定是不断夯实粮食生产安全基础的过程。要以“大食物观”为蓝图,规划、建设好沿海地区的“海洋牧场”“蓝色产业”,同时也要十分重视粤东粤西粤北庞大的林地、园地、草地资源的生产潜力,要支持旱粮作物的发展,强化饲料粮供应保障。

  首次提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攻坚行动”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

  《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攻坚行动”,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源,设立公司法人,开展经营活动,承接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及各类中小项目建设。支持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村级结对共建,发展“飞地”抱团项目。

  “这一提法表明广东将着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这是正确的方向。”胡靖认为,乡村振兴离不开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的顺利发展,不仅可以实现“三产融合”,为农村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就业机会,还可以壮大村财政,改善村庄公共福利,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在此基础上,《实施意见》强化富民强村导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金融等改革,以系统集成改革激发农业农村活力、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设立省市联动用地指标池,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民生设施项目和产业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由省指标保障,其他项目由市指标优先保障。

  在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方面,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层次市场主体。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要做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方面,持续推进金融下乡、金融助农。

  聚焦抓好责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深入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走好群众路线,加强对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重点。

  南方日报记者 陈薇 黄进

编辑:王璐瑶   责任编辑:林涛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