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为充分保障群众参保权益、实现应保尽保,2026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三个月。举例而言,2026年3月1日缴费到账,固定待遇等待期为3月1日~6月1日,6月2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居民,2026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广州市医保部门呼吁本市居民及时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新增参保人需在参保登记成功后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