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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助企25条”释放哪些经济信号

民营经济单位数、增加值、进出口总额均居全国第一

2022-03-09 07:42 来源:南方日报 彭琳 许宁宁 王彪

  广东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省,目前,全省市场主体超过1500万户、约占全国的1/10。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和动力源。

  日前,《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发布,从7个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从早前出台的“民营经济十条”到此次的“助企25条”可以看出,广东培育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愈发清晰:一方面,通过财税政策和融资渠道持续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各项政策激励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真金白银”促发展▷▶

  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大

  笔者梳理发现,25条措施具体包括:降成本措施3条、市场开拓措施3条、权益保障措施3条、融资措施5条、人才支撑措施3条、创新措施4条、个体工商户精准扶持措施4条。其中,降低成本和扩大融资的措施共8条,可谓是“真金白银”促发展。

  在降低成本方面,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以及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这两条政策措施最受企业关注。

  文件提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按照国家规定,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为30%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比之下,广东分别为40%以上和不低于70%,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更大。

  “通过提高预留份额比例,可将财政支出的强度更多转化为企业的收入,持续扩大有效供给。”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国煌解读认为。

  对于今年省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政策也提出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这对于制造业小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和用工成本产生了最直接的效果,不仅惠企暖企,还有利于稳岗就业。

  金融活,则实体经济活。《政策措施》在融资方面提出了5条具体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省对风险补偿实施情况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该项措施重点解决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缺乏抵押物、信用不足的问题。

  目前,省内大部分地市都设有风险补偿金,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省财政奖励引导地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力度,为中小企业融资增信服务。

  此外,广东将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相关指标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的参考依据。专家认为,该项措施加强了财政资金存放管理与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指标的关联性,让“睡着”的财政资金发挥“指挥棒”作用。

  “专精特新”谋创新▷▶

  力争5年推动300家中小企业挂牌上市

  日前,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组最新数据:截至目前,广东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超过630万户、830万户,民营经济单位数、增加值、进出口总额、从业人员数均居全国第一。

  数量如此庞大的中小企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本次政策的一个重要考量点。

  不难发现,《政策措施》更加注重中小企业的培育与发展,倡导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

  省工信厅厅长涂高坤介绍,目前,广东累计培育429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704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5.6万家,数量居全国前列。“接下来,广东将继续实施并优化调整‘小升规’奖补政策,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对于“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有2条专门措施单列成条,各项细则非常明确。

  在政策倾斜以及融资方面,广东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我省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投融资对接机制,力争5年推动300家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

  在人才方面,探索择优赋予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揭榜挂帅”或自主举荐名额。

  广东省社科院企业研究所所长李源认为,“专精特新”是某一领域内掌握独门绝技的“隐形冠军”或“配套专家”。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既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解决“卡脖子”问题,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的需要。

  政策延续且细化▷▶

  从“民营经济十条”到“助企25条”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广东近年来陆续出台各项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法规政策支持体系。

  早在2018年,广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民营经济十条”),旨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尤其在促进政企良性互动方面,“民营经济十条”首次提出,要弘扬企业家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机制。

  2019年9月,新修订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权益保护难等突出问题,新增加了“营商环境”和“监督检查”两章。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冲击。同年3月,广东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难、用工难、经营成本高等问题,提出了26条针对性措施。

  去年3月,《广东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助企25条”出台的背景则是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影响下,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

  从“民营经济十条”到“助企25条”,广东千方百计促进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降低成本、扩大融资等政策延续性强,个性化的措施不断优化细化。比如,文件新增了4条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在加强企业权益保障方面,具体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不仅易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往往还存在融资难、招工难等诸多问题。”李源认为,在疫情发展态势尚不明晰、全球经济较低迷的情况下,《政策措施》的出台将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稳定供应链产业链,对助力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具有重要意义。

  ●南方日报记者 彭琳 许宁宁 王彪 实习生 肖童丹

编辑:许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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