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我省2026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2026年广东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月2423元/人,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月1567元/人;集中供养、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按照集中供养、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执行。《通知》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据悉,这项政策将惠及全省约4.5万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结合当地实际,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并公布当地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确保不低于全省最低养育标准。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省级和本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广东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切实保障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