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岷江村在乡村产业转型上正大步探索,这里已不再是传统的农村,村民们经营的也不再是传统的农业。从花木苗圃种植,到依托花木苗圃种植发展文创旅游,岷江村成为乡村振兴中产业融合发展的样本。
但与农村扶贫相比,乡村振兴所面临的新问题有哪些?其中经济发展与法律法规方面的冲突,又该如何去解决?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三农问题专家、成都市社科院原副院长陈家泽。
乡村振兴是三产联动的过程
《21世纪》:是否可以认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已经从“扶贫”走向了“振兴”的阶段?
陈家泽:是的,随着经济、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提高和改善,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振兴乡村将是主要的工作。但我认为,乡村振兴还是要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立的乡村振兴的20字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展开。
同时,乡村振兴不再是孤立的农村内部发展,还应该多方位、成体系地与城市互动。这是因为离开城市,离开工业化,乡村的振兴是无法实现的。
我们讲发展农村经济,就是要推动农村各项要素的自由流动,因此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就是要进一步推动各种原本聚集在城市中的要素,不断通过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驱动而流向农村。
《21世纪》:这意味着与过去的乡村扶贫相比,乡村振兴更需要加强与城市联动?
陈家泽:十八大以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城市的生活方式与消费行为发生了变化,大家更希望亲近自然、享受生活。这种消费的欲望与需求,与乡村以生态为本底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结合起来,就造就了乡村振兴中的各种机遇,包括乡村旅游、民宿以及各种文创产品等,其中的参与方不仅有农民,也包括了各类资本。
这恰好解释了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的20字总要求里面的第一句“产业兴旺”的内涵。这里的“产业兴旺”,不只是过去我们讲的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的兴旺,而是由城乡互动而带来的农村一二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的兴旺。
农民感受到这种需求变化,就会跳出第一产业,基于生态本底和农业基础去考虑三次产业的互动如何在农村形成,并迎合新的消费方式。
比如在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岷江村,当地农民在产业选择方面,他们形成了以桂花为主的农业加工产业和旅游观光产业,这是他们的生态本底,而有了生态本底,还可以延伸出更多的产业,使得农商文旅融合发展。
土地确权颁证需要严格执行
《21世纪》:正是由于农商文旅的融合发展,使得其所呈现的商业业态和发展模式比单纯的种植业更复杂,这也给乡村新业态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我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地区在发展乡村民宿业的时候,其设施设备无法满足现行《消防法》的要求。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陈家泽:因为农商文旅融合的发展模式,比千年来我国传统农耕时代的农业问题更加复杂,因此也肯定会有更多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是无法用过去的经验去解决的,我们只能一边发展,一边探索。
就民宿而言,我认为不能因为需要发展乡村经济,而忽视了安全的问题。 我建议在规划和建设之初,就应该请消防部门加以指导,在既不破坏乡村风貌,又不至于大幅度提高民宿的投资成本的前提下,使得住宿安全获得保障。
同时也可以采取地方先行立法的办法,出台地方性法规,做到既遵守上位法,又照顾到各方面若干利益主体。
《21世纪》:我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确权颁证后土地所有权固化,使得很多新增农村人口没有土地资源,因此不少地方也在呼吁对此进行调整。特别是在农村经济比较好的地区,当地居民就近就业,使得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比其他地区更高。
陈家泽:以确权颁证为核心的土地产权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因此必须要保障这一基础不被破坏。而对于新增农村人口的土地需求,当下正在进行的宅基地改革,要求各地去主动探索宅基地的退出机制,那么这其中就会产生新的变量,即退出后的土地再次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再次调配,那么我认为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新增人口的土地需求压力。而其余部分农村土地还需要发挥市场的调节机制,通过货币的方式解决。
《21世纪》:也就是说,您认为确权颁证后所实现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需要严格的执行?
陈家泽:确权颁证不仅要保护农民,也是希望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更有效的配置,农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目的,也是为了产生更大的效益。
“社会市场经济之父”路德维希·威廉·艾哈德在他的著作《来自竞争的繁荣》中说,“竞争是获得和保护繁荣最有效的手段,只有竞争才能使作为消费的人们从经济发展中受益,它保证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带来的种种利益终于归人们享用”。我想,农村农业的发展和繁荣,也必须要去经历竞争,而这种竞争不再是孤立的,是要参与、适应现代商业体制的竞争,因此就必须遵守规则。确权颁证,就是为了农村资源的流动,能与市场化接轨、与城市商业社会接轨,那么农村也需要遵守商业的相关规则,只有确保确权颁证的持续实施,才有可能真正推动乡村的振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果 成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