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拉 广东省民政厅近日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高峰期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确保婚姻登记高峰期服务热情不减、服务态度不变、服务质量不降,同时要适当增设办理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值得一提的是,省民政厅还要求各地要学习借鉴广州市“全城通办”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开展异地婚姻登记。
适当增设办理窗口、延长服务时间
每年的春节、元宵、七夕、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和法定节假日以及2月14日、5月20日等,都是广受婚姻当事人欢迎的婚姻登记高峰期。《通知》要求,各地要对高峰期婚姻登记服务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建立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对档案室、配电柜、电线线路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要提前做好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维护和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安全检测,并强化安全保卫、电力供应等保障措施,确保婚姻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事前疏导,倡导错峰登记,积极推行预约登记、排号等候等制度,尽量避免出现扎堆登记现象。
《通知》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要综合考虑婚姻登记场所容纳量、婚姻登记员数量等因素,合理调配高峰期婚姻登记预约额度,适当增设办理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强高峰期现场管理疏导,实施分时段登记、证明材料预审和提前填表工作,尽量缩短婚姻当事人的等候时间。一旦候登室聚集人数超过限度,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安全快速疏散人群。
借鉴广州经验,探索异地婚姻登记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异地婚姻登记。
《通知》指出,婚姻登记是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适应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新需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学习借鉴广州市“全城通办”的经验做法,依法积极稳妥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让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更便捷。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可先行组织开展跨市婚姻登记“深调研”,对深化粤港澳婚姻登记合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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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形象标识
南都讯 记者李拉 通讯员叶金鑫 陈雪芬 婚姻登记服务是政府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部门面向社会公众,覆盖人群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窗口单位之一。近日,省民政厅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对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形象标识进行统一规范。《设计规范》包括了建筑外观标识(含横额、竖额)、灯箱和路标等三类设计方案及其应用场景。其中,建筑外观标识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运用,灯箱和路标设计方案可由各地因地制宜选用。形象标识的统一,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机关识别度,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了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化建设,增加了婚姻登记工作从业人员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形象标识设计底色为中国红,色彩吉祥、浓烈,象征着婚姻家庭红红火火。标识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全国婚姻登记工作标识图案,居于首位,增强形象辨识度。第二部分是婚姻登记机关名称,金黄色字体浑厚中带秀气,彰显婚姻登记工作的权威性和亲民性;英文部分凸显广东婚姻登记工作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第三部分是水印形式“喜”字图案,经提炼的半圆“喜”字隐于一隅,保持布局平衡,寓意婚姻家庭幸福美满。标识整体端庄大气而不失活泼,既富有中华传统文化内涵,又突出婚姻登记工作特色,简单易懂,识别度高。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统一婚姻登记机关形象标识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制作、安装、宣传、监管等环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规定式样制作形象标识,不得随意修改图案组成、文字字体、标准颜色、图文比例等。要以统一运用形象标识为契机,加强婚姻登记员职业道德教育,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宣传,以标准促提升,以规范树形象,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