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34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南都讯 2月28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34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在发布会上透露,广东的阶段性减免政策主要体现在免、减、延、还、保五大方面。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后,将不影响职工养老金的发放。
2月27日上午,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对广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在发布会上,阙广长对免、减、延、缓、保五大方面的政策作了说明:
第一是免。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第二是减。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今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减半征收2月1日至6月30日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不过,上述减免政策的对象范围是已办理参保缴费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便利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第三是延。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可以延期缴纳。延续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的缴费部分,也可以同时延期缴纳。
第四是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期限原则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的执行期为2020年内。
第五是保。要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单位减免、延缴的影响。为了方便企业实施减免、延缴政策,采取免填单、免申请的自动享受方式,同时推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等措施。
阙广长表示,此次政策惠及参保企业约270万家,预计将减免的企业社保费超过1200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有770多亿元,医保、失业和工伤也分别减免422亿元、18亿元、10.6亿元。
疫情
广东前日新增1例
为18日自湖北返粤
2月27日当天,广东全省新增确诊病例1例,为东莞市1例。
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处长冯惠强在发布会上介绍,2月18日,东莞市在高速出口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筛查时,发现其为湖北返粤人员,于是立即将其安排在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单间隔离观察。2月26日,该病例出现不适,咳嗽加剧(有长期反复咳嗽史),核酸检测阳性。
“这例湖北输入的返粤病例,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冯惠强说,广东现在每天有大批人员返粤,全球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在数周内快速上升,我省国内国际输入风险不断上升。
释疑
全省养老金是否能足额发放? 不影响养老金发放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后,是否会出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缴纳的缺口?是否会影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对此,省财政厅副厅长杨朝峰表示,今年的社保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近年来广东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结余总量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抗风险能力高。广东完全有能力确保全省养老金的足额发放,不会出现缺口,也不会影响待遇的发放。
杨朝峰表示,接下来将从两个方面来采取更积极措施:一是加大基金的统筹调拨力度。进一步加大省级统筹调拨力度,确保各地养老金按期足额发放。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的决策部署,推动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加快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是否会对参保人个人造成影响? 不减损个人权益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后,职工未来养老金的领取是否受影响?对此,阙广长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在制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政策时,不但考虑了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在实施阶段减免社保费政策时不减损个人的权益,在疫情期间参保人申领社会保险待遇也不受影响。“所以请广大的参保人放心。”
是否影响看病报销? 不影响职工看病报销
实施减征降费以及延缴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看病时的报销会不会受到影响?对此,省医保局副局长刘碧茹表示,在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减半征收医疗保险费、延期缴纳医保费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的调整,确保职工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同时,广东也加强“互联网+医保”服务,推动各地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开展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等日常的业务办理,实行“不见面”的办理。凡是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的业务,一律不要求到现场办理,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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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南都记者 吴璇
采写:南都记者 莫郅骅 吴璇 王道斌
摄影:南都记者 梁炜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