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六届人大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现场。 南都记者 张小玲 摄
10月31日上午,深圳市政府提请人大确定11月1日为深圳企业家日的议案,在深圳六届人大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表决通过,深圳企业家迎来属于自己的节日。今天,深圳市委市政府在五洲宾馆举办第一届“深圳企业家日”活动,举行企业家座谈会和论坛,与深圳企业家面对面交流。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表示,深圳企业家是这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深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设立‘深圳企业家日’,通过社会共同去爱护、尊重企业家,让这个城市更有竞争力,使这个城市的文明更加国际化,也让这个城市的资源永不枯竭。”
在深圳首个企业家日来临之际,记者采访了多名企业家和专家,他们表示,设立“深圳企业家日”,不仅体现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对企业家的关爱与温暖,也有利于营造深圳社会各界对企业家尊重、爱护和支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
用仪式感更强的形式让企业家精神得到更好地弘扬和光大
深圳市政府将11月1日设立为深圳企业家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创新举措。深圳企业家日的确立,有助于进一步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开拓创新,有助于进一步发挥企业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助于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在“企业家日”期间,深圳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是集中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举办企业家座谈会,建立企业家与市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对话交流机制,建言献策,凝聚共识,更好地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三是为企业家送政策、送服务,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认为,企业家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促进了深圳经济发展。
而通过设立“深圳企业家日”,用仪式感更强的形式让企业家精神得到更好地弘扬和光大,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理解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通过弘扬企业家精神去引领更多社会主体创业创新,让更多的优秀企业家涌现出来,让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更有公平感、在合法营收时更有安全感、在社会生活中更有尊严感。
“‘深圳企业家日’就像国家的教师节一样,是属于一个行业的节日,是属于企业家的特殊日子,让所有的创业者有一份归宿、肯定以及信任,也有一份担当,让社会更多的人来关爱尊重企业家,也让更多人来鼓舞企业家,他们在精神上得到了莫大的鼓励与支持。”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春华表示。
深圳市工商联的数据显示,深圳市民营企业数量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截至2019年7月,全市商事主体315.4万家,企业占商事主体总量的61.9%,达195.2万多家。深圳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约241户、企业149.9户,创业密度全国第一。
“企业家是站在一线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企业家越多,社会就越发展,财富增加就越快。”深圳市委党校教授袁晓江表示,深圳195万多家企业中,95%以上的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深圳有7家,6家都是民营企业。因此设立“企业家日”表明了这座城市对民营企业家采取大力支持的态度,对于民营企业家而言,意义重大。
民营企业家呼吁与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同等待遇
华为、腾讯、中兴、大疆……改革开放40年来,深圳民营企业长成参天大树。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弄潮儿,在竞争中成长,最具抗风险的能力,已占据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而深圳民营企业占全市企业数量的96%以上。
“当前,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深圳经济增长的主力军。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大批优秀企业家也成长为卓越的创新领军人才。”深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委书记蔡立说。
成长于深圳这片改革开放的热土,深圳的企业家们更具备“敢为天下先”的创业精神。深圳市委党校教授袁晓江将深圳企业家精神总结为:敢闯敢干,创新能力强,思维能力强,不怕失败。“深圳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第一线,市场经济非常发达,企业非常多,这些企业家在‘风大浪大’的市场环境下锻炼了自己。”
而对于民营企业当下的生存与发展现状,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工商联主席陈志列说:“全国的民营企业,他们有一个发自内心的呼声,希望得到公平的市场环境,他们不需要特殊的待遇,这个公平的待遇是指和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在2019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同样强调,“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政府的工作就是为全社会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比如说法治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民生的建设。”袁晓江表示,深圳各级政府还需继续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别是房价、教育、医疗等制约企业长期发展的领域,要着力解决企业的用地、用房问题,多建高质量的学校、医院。
用好特区立法权,为民营经济立法
“创造一个公平的营商环境是重中之重。”袁晓江表示,自己在去企业调研的过程中发现,相比于减税降费、政策优惠,企业更加需要一个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市场经济讲究公平竞争,未来在这方面政府需要创造更多条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市场经济体制里政府、市场、个体是有分工的,政府不能越位、抢位。”
今年8月,中央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指出深圳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就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不能越位、抢位,但是又不能不到位。
对此,袁晓江建议,希望深圳用好特区立法权,就民营经济立法。“立法要明确民营经济的地位、产权、经营、扶持、责任等,从而解决民营企业家信心不足、地位不明、政策执行不力问题,从法治角度真正为企业家们‘撑腰’。这样,深圳的营商环境将在法治的轨道中,得到持续的改善。”
“深圳的营商环境的改革还在路上,希望深圳把企业家日作为持续改进营商环境的一个新开始。”郭万达表示,深圳营商环境虽然已居国内一流水平,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革、改进的问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更细致地对标国际,客观评价,补足短板,继而更好地提升整个城市的营商环境水平。
采写:南都记者 程洋 张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