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有为已经连续5个月,没有休息过一个完整的周末。自2014年8月来到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人民法庭,到如今成为副庭长,已有七个年头,他肩上的责任更加重大。
2018年以来,汤有为共审结案件800多件。近年,他陆续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百名岗位能手”、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十大优秀法官”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所撰写文书曾被评为“江门市十大好文书”。
化整为零调解纠纷
早年,汤有为审理了某系列劳动合同纠纷案:被告建筑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30多名包工头的承揽款。按照一般程序,这些案件需要逐个开庭,在规定审限内单独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这样一来不仅耗时,还给当事人造成了诉累。为尽快化解矛盾,汤有为决定先进行调解。他把调解地点定在被告建筑公司的办公室,在那里给当事双方集中释法。
调解现场,原告和被告情绪激动。包工头与建筑公司员工就工人工资与承揽款项的问题各执一词。
“我知道你们的不容易,也担心你们拿不到应得的报酬,但更担心你们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面对此情此景,汤有为态度诚恳,一句话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你们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官能秉公办理。”
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里,他向包工头解释工人工资与承揽款项的区别,引导他们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围观的群众逐渐散去,该系列案大多数调解成功。
他总结,调解当事人人数众多、矛盾激烈的案件,要先突破一个,以此为示范化整为零。然后顺水推舟、逐个突破、促成该类型案件大范围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在他的努力下,2020年雅瑶法庭调解、撤诉案件数149件。
司法温情温暖民心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汤有为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追求事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汤有为曾经办过这样一宗案件。原告李某的丈夫因被告的交通肇事行为被撞身亡。在执行期间,李某及其亲属采取多种偏激的方法长期缠诉。后法院裁定,肇事者房屋部分楼层交付李某在一定期限内管理、使用、收益。然而,房屋交付后,肇事者擅自将车辆停放在房内并将门锁破坏。李某多次报警处理未果,将肇事者告上了法庭,要求更换门锁,并把车辆挪走。
案件开庭审理时,李某及其亲属在法庭哭闹,结束后又躺在立案台上,情绪激动。面对这样的情况,汤有为想:如果简单判决,仅仅换锁挪车,就能真正解决这个矛盾吗?
为做到案结事了,汤有为多次邀请原告到法庭,耐心倾听原告倾诉,安抚她的情绪,让原告积压的情感有了宣泄的出口。之后,汤有为多次联动原告、被告所在地镇政府及村委,争取支持配合,推进案件多元调解,最终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实质性化解了纠纷。
此外,汤有为还与多家房屋中介联系,商讨委托中介行出租的事宜,帮助李某尽快实现收益。得益于法官设身处地的关怀感动,李某再也没有为此事纠诉、上诉。
进入法院17年,汤有为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用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部分群众文化程度低、经济困难、法律知识欠缺,有时候难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与基层群众“打交道”多年,汤有为意识到,在开展司法工作时,要尽量把深奥的法律术语转换为通俗易懂的通俗语言,让法律润物细无声般走进老百姓的心坎。“当群众觉得法官真正了解他们的生活,懂得他们的疾苦,他们就会信任法官、服判息诉。”(李霭莹 张洁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