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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典型案例

2026-04-17 18:58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4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典型案例,涵盖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等重点领域。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实质性化解,去年全省法院共调撤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万余件,同比增长超三成。

  本次发布共6起案例,集中展现了广东法院推动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创新探索。在促成数字音乐版权纠纷源头治理案中,探索“和解+授权”一揽子解纷模式,将对抗性的侵权索赔转化为建设性的正版许可,促成产业共赢;在“以判促调”实质化解纠纷案中,适用“先行判决+迟延履行金”机制,通过先行判决明确行为定性,确定迟延履行金促使被告主动停止侵权,原告核心诉求在短期内实现;在高效化解跨国商标侵权纠纷案中,依托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引入国际规则、创新跨境调解,消除域外主体的信任鸿沟。

  近年来,广东法院持续深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与WIPO仲调上海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建立“司法审判+专业调解”协同机制,汇聚专业合力,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多元解纷举措,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服务为创新主体“减负”,致力于以法治之力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创新“消除影响”替代履行方式

  妥善化解“同人作品第一案”

  案情介绍

  杨某创作的校园爱情小说,使用了知名武侠小说作家查某某经典武侠小说中的人物名称、人物关系等元素。查某某认为杨某侵害其改编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还侵害其角色商业化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杨某等停止侵权、刊登声明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20万元。诉讼期间,查某某去世,其诉讼地位由遗孀林某某承继。二审判决杨某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林某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88万元等。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申请再审。

  调解过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各方围绕“同人创作的法律边界”“著作权项下各类权利的侵权认定标准”“停止侵害的具体履行方式”以及“消除影响如何实现”等争议焦点逐一进行磋商,并以向社会发布调解结案信息的方式替代杨某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打破调解僵局,促成各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调解结案。

  典型意义

  由于著作权侵权案件涉及人身权,权利人往往坚持主张赔礼道歉、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而侵权人则对此强烈抗拒,这种分歧成为该类案件调解的难点、卡点。本案创新责任宣示载体以及替代履行方式,打通和解“最后一公里”,为化解同类纠纷提供了借鉴与参考,有利于促进作品创作与文化繁荣。

  二、依托“法院+WIPO”诉调对接机制

  高效化解跨国商标侵权纠纷

  案情介绍

  维某公司系全球知名的女士服装、护肤品和香氛品牌企业。某科技公司等被告在未经维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大量生产、销售仿冒该驰名商标的香水等化妆品。维某公司诉至法院,主张被告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某科技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调解过程

  二审审理期间,面对案件标的额大、争议性强的难点,法院依托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共同建立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送委托该中心进行专业调解。在WIPO专业调解员主持下,双方围绕侵权事实、责任承担、赔偿金额等焦点问题充分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某科技公司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准许,纠纷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常面临跨境维权成本高、规则差异大以及跨法域信任壁垒深等难题。本案是主动对接国际规则、创新跨境纠纷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该模式将“中国司法权威保障”与“国际调解机构专业优势”深度融合,有效消除了域外主体的信任鸿沟,彰显了我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的开放姿态,为同类跨国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提供了借鉴与参考。

  三、适用“先行判决+迟延履行金”机制

  “以判促调”实质化解纠纷

  案情介绍

  “美某”注册商标在住宿服务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某公寓租赁服务部将“美某”二字作为企业字号登记,并在门店招牌、前台、房间装饰、网店等多处大量使用该标识。某酒店管理公司系“美某”注册商标的被授权人,认为某公寓租赁服务部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起诉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损失。

  调解过程

  诉讼过程中,某公寓租赁服务部的部分侵权行为仍在持续。为及时制止侵权损害的继续扩大,法院对侵权事实清楚的部分作出先行判决,责令某公寓租赁服务部立即停止使用“美某”标识及企业字号,同步确定了迟延履行金。先行判决作出后,某公寓租赁服务部迅速删除了侵权标识,变更了企业名称。随后,法院迅速组织双方就赔偿部分展开磋商。最终,通过“以判促调”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实现了停止侵权与赔偿到位的无缝衔接,彻底化解纠纷。

  典型意义

  本案创新适用了“以判定预期,以调促和解”的纠纷化解模式,通过先行判决明确行为定性,使原告核心诉求在短期内实现,为后续赔偿问题的调解创造了条件。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避免了案件进入后续强制执行程序,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还发挥了强有力的示范效应,促使原告的另一起关联纠纷被告也迅速停止侵权并达成调解,为同类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与参考。

  四、探索“和解+授权”一揽子解纷模式

  促成数字音乐版权纠纷源头治理

  案情介绍

  某音乐娱乐集团系中国领先的在线音乐与音频娱乐平台,享有海量的歌曲著作权。其旗下的7家音乐版权公司发现,自2021年起,某直播平台直播间内,有主播演唱或播放未经授权的歌曲,通过打赏、点播等方式获利。截至2025年初,该平台累计侵权链接达数万条,涉及数百首歌曲。音乐版权公司遂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7宗著作权侵权诉讼,主张直播平台侵害其作品的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权等,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主张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总额近7000万元。

  调解过程

  面对海量侵权事实查明难、赔偿预期差距悬殊的僵局,法院引导双方聚焦核心权利主张,对侵权规模达成共识,并释明直播平台已采取管控措施,不具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主观恶意要件,有效缩小双方赔偿预期差距。期间,双方发现在数字音乐领域存在长期商业合作的潜能,法院立即将调解重心从追究侵权责任转向促成商业合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授权”的一揽子付款协议,不仅妥善处理了过往的使用费,更涵盖未来全曲库授权,实现纠纷实质化解与产业共赢。

  典型意义

  本系列案件立足数字时代泛娱乐平台版权治理现实,创新通过“和解+授权”一揽子调解,促成权利人与使用者精准对接,将无序侵权转为有序授权,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又畅通版权市场化运用,为批量网络侵权纠纷提供“以调促合、以许可代惩戒”的范例,为文化创意与数字平台服务业的协同、可持续发展打造了可复刻的共赢样本。

  五、将专业调解引入再审审查程序

  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多元解纷体系

  案情介绍

  原告某协会及展览公司系知名展会运营方,拥有业内高声誉商标。被告某参展企业因在其企业名称及APP中使用涉案商标被诉至法院。一审期间,因被告缺席,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调解过程

  再审审查期间,法院经研判,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托与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托中心进行专业调解。中心调解员经核查确认某参展企业虽有商标使用行为,但因一审缺席审判,其真实经营规模与影响远低于推定,引导双方客观评估改判风险与维权成本,有效缩小赔偿预期差。随后,依托在线调解平台实现程序流转与高效司法确认,成功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揽子和解,某参展企业在线撤回再审申请,纠纷在终局程序前得以实质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打破常规,充分发挥广东高院与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诉调对接机制优势,将专业调解力量精准引入申诉审查阶段,构建了“一审、二审、再审”的全链条多元解纷体系,不仅为当事人在司法程序更深阶段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新选择,也为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向终局程序纵深延伸打造了典型样本。

  六、做实“保调执衔接”工作机制

  实现知产侵权赔偿即时兑现与信用修复

  案情介绍

  原告万某公司于2017年与被告锦某公司签订著作权授权协议,许可其开发涉案知名动画作品衍生玩具。2022年,双方授权协议解除后,万某公司发现锦某公司仍持续销售涉案玩具产品,遂诉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锦某公司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340万余元。

  调解过程

  诉讼初期,法院依申请迅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锦某公司260余万元银行存款。法院立足实质解纷,创新适用“以保促调”方法,以被冻结的存款为切入点,组织各方围绕“侵权定性与停止侵权的具体执行”“被保全财产的处置途径”等焦点磋商,打破调解僵局,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锦某公司主动向法院申请直接扣划被保全的银行存款,以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赔偿义务。法院依法作出扣划裁定,并立即执行完毕,实现赔偿款当日全额兑付,同步向锦某公司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彻底化解双方多年积怨。

  典型意义

  在标的额较大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执行难往往是调解的堵点。本案采用的“保全+调解+执前划拨”衔接模式,为实质快速化解同类纠纷探索了“破题”之道。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强化了自动履行证明书的正向激励,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履约,更实现了降低司法维权成本与有效修复当事人信誉的双赢。

编辑:何雪娜   责任编辑:周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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