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6个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民生典型案例。其中,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水电公司与某村民小组供用电合同纠纷调解案入选。该案中,人民法院联合政府部门合力破解农网改造历史遗留难题,平衡企业与村民利益,保障200余户村民用电权益,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一、司法服务保障危化品资产安全处置
——某液化气公司系列执行案
二、府院联动化解涉农水电站供用电合同纠纷
——某水电公司与某村民小组供用电合同纠纷调解案
三、依法规范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秩序
——某供水公司与某教育机构供用水合同纠纷案
四、分层递进解纷机制化解涉农纠纷
——某灌区服务中心与邢某等930户农户供用水合同纠纷调解案
五、司法督促供热企业履行保障民生社会责任
——某供热公司与某能源公司合同纠纷案
六、以示范诉讼促推批量供热案件妥善化解
——某科技公司与李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
府院联动实质化解涉农水电站供用电合同纠纷
——某水电公司与某村民小组供用电合同纠纷调解案
基本案情
某水电公司与某公社大队四个生产队于1981年签订《用电管理合约》,约定由某水电公司向四个生产队供电并提供优惠电价。后因政策调整,某水电公司以其不具备供电业务资质、继续履行案涉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案涉供用电合同显失公平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某村民小组(原四个生产队)认为某水电公司使用村集体土地建厂至今已近五十年,案涉供用电合同涉及200多户村民利益,解除合同需给予合理补偿。经当地政府部门多年调处未果,某水电公司诉至法院。
处理方式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纠纷涉及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及该地区政府部门独立供电区农网改造工作,直接关系区域农业发展和民生基础保障,为妥善化解,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邀请镇政府、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等单位组成调解小组开展工作,并按照“既要实质解纷维护各方利益,又要标本兼治护航乡村振兴”的思路制定详细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法院发挥专业优势,找准双方争议焦点,提供精准法律解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则发挥职能优势,提供政策与技术支撑、解决政策执行的具体问题,确保调解方向符合政策大局,将法律刚性、技术理性与政策柔性三者有机结合,形成纠纷化解合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系人民法院实质化解涉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农村电网改造是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本案中,因国家政策调整,某水电公司以供用电合同履行不能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双方因电费补偿事宜引发纠纷,经政府多年调处未果,导致当地供电区农网改造工作陷入困境。为此,法院立足一揽子实质性解决纠纷,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邀请当地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解,针对村民关心的补偿问题,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提出最优方案,帮助村民算好“经济账”,最终促成纠纷实质化解,不仅从根源上解决200多户村民与某水电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依法保护村民、村集体及企业各方利益,更有力推动该地区的独立供电区农网改造工作,改造后安全、可靠的用电将直接惠及1000多名村民,更好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