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公布了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据悉,该创建工作自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是三部委为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而评选的荣誉称号。截至目前,广东省级机关共14家获评该项荣誉。
近年来,广东高院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先后出台十余项管理制度,在公共区域设置常态化宣传载体,推动节约理念深入人心、落地见效。实施中央空调主机节能改造,实施照明系统优化,公共区域长明灯数量减少70%,全年用电量较同期减少7%。聚焦光盘树新风,在全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中名列前茅。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多措并举加强办公资产循环利用,推动机关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下一步,广东高院将持续巩固示范单位创建成效,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节能管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努力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走在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