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多亏有你们,帮我们渡过了艰难的日子,这笔钱真是及时雨啊!”近日,接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法官王健麟的回访电话时,莫某激动地说。
回想起当初追索工伤赔偿款的经历,这位退伍老兵质朴的话语里饱含着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感谢。
2018年,莫某从部队退役后入职东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本想在新岗位上踏实工作,不料却在2022年6月发生意外导致工伤,后被评定为五级伤残,部分劳动能力丧失。东莞第三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莫某工伤赔偿等款项共计62万余元,公司却迟迟不履行。
持续的住院治疗,让莫某一家耗尽了积蓄。无奈之下,2025年5月,莫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收到申请后,第一时间启动绿色通道,王法官带着团队迅速梳理线索,快速冻结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田某、田某兵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彼时上述账户里余额所剩无几,法院仍需继续开展财产排查工作。
8月7日,王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公司账户有一笔26万元的钱款入账,便马上启动资金划扣工作。
“王法官,莫某突发脑梗住院了,现在正在抢救,急需用钱,您帮帮我们吧!”几乎就在同时,莫某代理律师发来了紧急求助,让王法官的心瞬间揪了起来。
“申请执行人是退役军人,且病情危急,这笔钱关乎生命,一刻也不能耽误!”王法官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马上研判案情,加急办理划扣审批手续,当天便将该笔26万元的钱款支付到莫某账户。
经过抢救,莫某终于苏醒,但后续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仍是压在一家人肩头的重担,剩余执行款项的追回迫在眉睫。
就在这时,田某却以其“已退出公司、非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为由,对限制高消费提出执行异议。
对此,王法官进行认真审查,发现某食品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原法定代表人田某持股80%,系公司实际控制人。2023年6月,在莫某受伤及债务形成的关键时期,田某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了田某兵。
“股权转让时间点与债务形成期高度重合,其行为涉嫌规避债务履行。”王法官指出。
经过执行异议及复议程序,法院均认定田某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驳回田某对限制高消费提出的执行异议。
“法官,我们公司眼下实在没办法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钱,可不可以给我们点时间?”意识到抗拒执行后果的田某,态度终于有所松动。
为更好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王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面对满心焦灼的莫某家属,他温情劝慰:“我特别理解你们的难处,但眼下公司那边一时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你们能不能接受分期付款?这样公司有时间筹钱,你们也能定期拿到钱好继续接下来的康复治疗。”
“田某,限高措施对你的个人生活和公司经营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希望你能拿出诚意,一起好好协商还款方案。”他也向田某释法明理。
经过一次次的疏导和沟通,2025年12月30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的36万元赔偿款由某食品公司分期履行,按月支付,一年内支付完毕,并由保证人田某及其配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协议签署当日,某食品公司即支付首期款项3.7万元。之后的每个月,被执行人都依约履行。

“法官这么用心地帮我追回赔偿款,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感受到了国家对我们退役军人的关怀,我对往后的日子也越来越有信心了!”如今,在老家休养的莫某身体状况日渐好转,生活慢慢重回正轨,言语间满是对未来的憧憬与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