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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闹乌龙?“西丽人民法院”错标背后,藏着这些法律冷知识!

2025-11-13 20:26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黄慧辰 何雪娜

近日,有细心的市民朋友发现

深圳地铁某线路的站点信息图上

赫然标注着“西丽人民法院”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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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发现迅速在本地社群

引发了热议和调侃

“以后打官司是不是在这个站下?”

“这是为了方便被执行人一下车就进去吗?”

然而,法律人士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因为正确的名称

应该是“西丽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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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庭”虽一字之差

但在法律意义上具有明显区别

深圳地铁收到市民反馈后迅速回应

连夜开展修改工作

根据11月12日媒体最新报道

目前全线列车显示信息已全部完成更新

今天,就让我们借此机会

好好科普一下“人民法院”“人民法庭”

到底有什么区别

顺便了解一下我们广东法院的“全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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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会把它们混为一谈,但实际上,二者的关系好比“总医院”“社区门诊”

  我们常说的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这些都是“人民法院”。它们有完整的编制,能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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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区、县法院)的组成部分和派出机构,就像一个设在老百姓家门口的“社区门诊”,主要处理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比如邻里纠纷、小额借贷、离婚诉讼等,目的是为了方便基层群众就近诉讼。

  一句话总结:“人民法庭”一般都隶属于某个“基层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手脚”和“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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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

看懂两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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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次如果您有事要去人民法院,一定要先搞清楚管辖机构哦。

  像“西丽”,对应的审判机构就是“西丽人民法庭”,其全称和做出的判决,都代表其上级机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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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这次被“改名”的西丽人民法庭为例,它正是南山区人民法院为服务西丽、桃源等街道辖区群众设立的派出法庭,成立于1990年,目前还集中管辖南山全区的涉婚姻家事、涉未成年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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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西丽法庭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及家事纠纷案件化解在基层,用司法力量守护“小家”和谐、维护“大家”安宁。因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获评“2018-2022年度平安深圳建设”先进集体、深圳市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家事纠纷多元治理工作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纪录片《家事如天》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优秀国产纪录片,成为基层司法服务和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示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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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西丽法庭这样扎根基层、默默耕耘的人民法庭,在全省一共有420个,它们共同构成了司法服务群众的“第一线”。

  人民法庭的设置,不仅实现司法服务的就近覆盖,也致力于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是诉讼服务的“前哨站”,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桥头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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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地铁这次的“笔误”闹了个小乌龙,但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普法机会。

  现在您明白了吗?下次路过那个地铁站,可以会心一笑,然后告诉身边的朋友:“看,那里是西丽人民法庭,是咱们区法院设在西丽的一个‘便民司法服务站’!”

编辑:何雪娜   责任编辑:周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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