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激励各级人民法院督察部门和督察干部争先创优、岗位建功,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60个集体、1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广东法院3个集体、5名个人榜上有名。
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名单(广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人民法院督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名单(广东)
邵树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一级主任科员
伦卿兰(女)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
薛 萍(女)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副主任
李秋婷(女) 阳春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四级主任科员
曾晓纯(女) 饶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一级科员
通报指出,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履行督察监督职责,为推进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通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督察部门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发挥督察监督职能作用,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有力有效监督,促推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促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