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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基层法治工作者的陪审故事

2026-09-10 20:01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广大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审、忠诚履职,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作出积极贡献。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人民陪审员法深入实施,《人民法院报》开设“人民陪审员履职故事”专栏,生动展现人民陪审员与法治同行、为正义发声的精神风貌。9月10日推出的是兴宁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陈静的故事。

  作为一名扎根乡镇多年的基层法治工作者,我的日常就是走田埂、串围屋、听民声、解民忧。跟群众打交道久了,我慢慢摸索出一些门道:矛盾再大,先稳情绪再析事理;纠纷再乱,到现场把细节厘清;法律条文晦涩,就掰开揉碎用老百姓的话讲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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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坭陂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陈静

  2024年4月,当我接过兴宁法院人民陪审员任命书时,欣喜之余,更深感重任在肩。一次次的陪审实践中,我一直在思考:怎样把在基层解纷的经验运用到司法审判中?如何将陪审的法治案例变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金钥匙”,让法律真正走进烟火人间?

  这份思考,在一起涉烟花爆竹经营的行政诉讼案件的陪审履职中,有了最真切的答案。经营烟花爆竹的郭老板因为店铺选址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被应急管理局通知不予发证,他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我卖了这么多年烟花爆竹,从没出过事,凭什么今年就不给发证!”

  庭审中,郭老板焦急地陈述着自己的困难,他在外打工多年,就指着过年这阵子卖点烟花爆竹补贴家用。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则逐一举证:郭老板的店铺是连排居民自建房,周边住户密集,确实不符合安全规范。我在陪审席上认真倾听双方的每一句话,快速记下争议焦点和证据细节。

  说实话,我太懂基层群众生计的不易了。每一笔收入背后,都可能牵着一个家庭的柴米油盐。但我更清楚,很多安全规范、生产标准的建立或修订,往往源于重大事故的教训,安全红线不容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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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法庭调解阶段,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我接过话头。我没有急着讲大道理,而是像在村里调解时那样,先用平和的语气帮郭老板把情绪稳下来。随后我指着店铺周边的居民分布图、建筑密度等证据材料,一一点明隐患所在,又分析了几个在乡镇工作中亲历的真实安全事故案例,耐心劝道:“你养家糊口不容易,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大半辈子赚的钱可能都得搭进去,平平安安才是最要紧的。”

  我不但跟他讲安全,也把他的难处记在了心里。见郭老板把我的话听进去了,我当即建议他重新选址做生意,应急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当场表态愿意协助寻找合规地址、指导依法办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郭老板自愿撤诉,这起行政纠纷在法理情的平衡中圆满化解。

  案子结了,但我的履职没有停。我主动走进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商铺,结合郭老板的案例,向商户们普及经营场所选址安全距离、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等法律知识,引导大家知法、守法,让法律条文真正可感、可知、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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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陪审员是一座桥,一头连着法庭的“法理”,一头连着群众的“情理”。在法庭上,我将人民群众的朴素正义观带进庭审评议;在法庭外,我推动法庭、司法所与综治中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属地+专业”解纷力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家门口”化解。我还带动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走进法庭,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专业培训,让更多基层力量懂法、用法,让司法为民真正落地生根。

  今年,我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通报表扬为“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这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始终牢记,我是来自群众的人民陪审员,更是守护一方平安的基层工作者。我将继续搭建这座连接法庭与群众的“连心桥”,用基层智慧守护司法公正,让法治照亮烟火人间。

编辑:何雪娜   责任编辑:周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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