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接受了部分媒体采访。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经济日报、民主与法制网、上海证券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南方》杂志、南方网、香港商报、澳门日报、香港文汇网、凤凰网、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信息时报等媒体,分别围绕评议“两高”报告、审判质效“双提升”、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以及司法服务“粤贸全球”、两业协同、高品质生活、新安全格局构建等内容进行了报道。
评议“两高”报告
南方日报、《南方》杂志记者:每年“两高”报告都是全国两会的焦点。作为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您在审议今年报告时,最深刻的感受是什么?报告中有哪些“广东元素”?
张海波:“两高”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客观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最新实践成果,全面展现了全国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的新举措新成效,既是过去一年司法工作的厚重“成绩单”,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以高质量司法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清晰“任务书”。特别是最高法张军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是一份政治方向把得牢、服务大局贴得紧、司法为民做得实的高质量报告,我完全赞成。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履行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各项职责使命,有力护航“十四五”规划目标胜利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心系广东发展,张军院长多次给予广东法院全方位的关心指导,为我们干事创业注入了强大动力。去年,广东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高质效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以严格公正司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答卷。过去一年,最高法院出台了支持“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司法解释,支持设立广州、深圳国际商事法庭,在深圳建立全国法院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联合创新基地等,对广东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最高法院报告中7次提及广东工作,包括审结缅北白家犯罪集团案、深化个人破产制度实践、制定第三个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指引等,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肯定,更是有力鞭策。
接下来,我们将以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为契机,紧扣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锚定“十五五”开局起步,紧扣“抓好审判质效这个最大的实处”,为广东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广东实践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超大体量下审判质效“双提升”的广东路径
民主与法制网、南方网记者:我们都知道,广东是经济第一大省,也是名符其实的“案件大省”,在这种“超大体量”的压力下,老百姓最关心的不仅是案子判得快不快,更是判得好不好、公不公平。广东法院是怎么做到“又快又好”的?
张海波:这个问题是我们全省法院这几年一直在啃的一块“硬骨头”、也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张军院长在报告里也提到了,现在法院面临着“案多人少”和“定分不易、止争尤难”的双重压力。对广东而言,这种压力尤为突出——去年全省法院受理的案件量,相当于全国每十件案件里就有一件发生在广东。但我始终认为,超大体量的司法需求,与其说是压力,不如说是我们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所在。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会因为案件多就打折扣。如何回应这种期待?我们摸索出的路子,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前端治未病、诉中提质效、全程重化解。
第一,以“融”促“治”,把案子化在源头。老百姓打官司,是实在没办法了。如果能在诉讼前就把问题解决,群众最省心、最满意。我们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广东高院在省直单位中率先印发参与综治中心运行的工作指引,全省法院实现了县、乡级综治中心100%入驻,420家人民法庭全部入驻镇街综治中心。给你讲个真实的案例:阳春市有个小区,127户业主和物业公司因为绿化养护、电梯维修等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双方僵持了大半年,眼看就要集体起诉。我们启动了“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机制,请了两位退休的老法官去做调解工作。老法官们既懂法律、又通人情,他们一边跟业主讲法律,一边跟物业讲情理,最后物业公司承诺整改,业主们也主动交了欠缴的物业费。一场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的纠纷,就在前端化解了。这就是我们追求的效果——案结事了,甚至案未立而事了。我们还与住建、人社、妇联、工商联等16个部门建立了“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三年来发出司法建议6987件。比如深圳中院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发出的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加强了监管,相关信访量同比下降了46.9%。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比事后裁判更有意义。
第二,以“管”提“速”,让办案跑出加速度。光靠法官加班加点是不够的,要向科技要效率、向管理要效能。我们构建了“宏观统领、中观统筹、微观督导”的“大审管”体系,创新推出了“一降两升三优化”的目标评价体系,现在已经迭代到3.0版。针对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的发展差异,我们不搞“一刀切”,而是“量体裁衣”、分类指导。我们用数据说话、靠数据决策。每个月都要开审判数据会商会,哪个法院结案率高、哪个法官办案快、哪类案件审理周期长,都用数据说话。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在具体办案中,我们构建了“立调裁审执”全流程的繁简分流体系。简单案件走“快车道”: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35.77%,审结了84.99万件,平均审理周期不到一个月;简易程序适用率58.80%,审结了139.71万件。这样一来,法官就能把更多精力放在疑难复杂案件上,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我们还把“法答网”作为统一裁判标准的“云端智库”,法官遇到疑难问题,可以随时上网向答疑专家请教。三年来,法官在法答网提问近3万条。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后,广东累计入库案例335个,成了法官办案的“智能导航”。疑难案件的审理周期有效压缩,裁判标准也更加统一。
第三,以“情”化“结”,把案结事了升华到政通人和。老百姓来法院,不是走程序的,是要解决问题的。案子判了,矛盾没消,那就不算完。我们专门出台了全省法院实质化解纠纷的工作方案,推出29项具体举措,要求法官不能只当“裁判员”,更要当“调解员”“普法员”,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贯穿始终。什么是“如我在诉”?就是把自己当成当事人,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我是原告,我希望法官怎么判?如果我是被告,我需要什么样的说理?有了这份同理心,裁判文书才会更有温度,释法说理才会更有说服力。在信访工作中,我们推行“首办责任制”,谁接手、谁负责,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释法律,用心解法结、化心结。全省法院的“案访比”长期处于全国最优行列,这说明老百姓对我们的裁判是信服的。针对金融、物业等十大类高发纠纷,我们推广“示范调解+批量指导”的模式。比如在广州黄埔法院处理的一起旧改项目中,一百多名村民因为临迁费问题情绪激动,潜在诉讼超过一百宗。法院没有简单立案了之,而是先选取两宗典型案件进行示范判决,把法律后果讲清楚、说明白。判决出来后,其他村民看到了结果,心里有了底,最后全部与开发商达成了和解。这就是“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我们还持续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广东法院获评数量连续两年全国第一。去年,全省法院通过调解和解化解案件105.93万件。三年来,全省审限内结案率上升了12.82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了6.27个百分点。这些数字背后,是全省法院干警的辛勤付出,更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实感受。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广东法院以“开局即冲刺”的姿态,启动了新的审判质效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我们给自己定了三个“更”的目标:一是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更大力度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共治格局中,进一步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更优流程的智慧审判。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深化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智能应用,用技术辅助裁判、用大数据预警风险,通过数智赋能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三是更强效能的实质解纷。完善“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机制,推动“立审执破”全链条衔接,让胜诉权益“兑现更快”,让当事人“心结更解”。
以司法规则“软联通”赋能世界级湾区建设
法治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澳门日报、香港文汇网、凤凰网记者:说到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是三地居民和企业最关心的事。我们了解到,深圳前海法院引入港澳调解组织后,跨境商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超过了四成。这背后是怎么做到的?如何让“制度之异”转变为 “制度之利”,广东法院做了哪些探索?
张海波: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1月视察广东时强调,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对广东来说既是重大责任,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做的,就是把三地法律制度的差异,转化为融合发展的优势。你刚才提到的“四成”成功率,正是我们在最高法院统一部署下的最新探索和实践。前海法院引入3家香港调解机构,吸收了35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担任调解员、21名具有域外律师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士,他们把内地“评估式调解”的快节奏和香港“促进式调解”的柔性化结合起来,建立了一种“促评一体”的调解新范式。到去年底,共调解商事纠纷484件,成功调解202件,成功率高达42%。一位港澳企业家曾跟我说:“以前担心内地打官司‘水土不服’,现在有了港澳调解员和专业平台,感觉像在家门口解决问题。”这句话,是对我们工作极大的肯定。具体怎么做?我们的思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架起“制度衔接”的司法桥梁。湾区通,首在规则通;法治兴,方能产业兴。司法“软联通”,才能激活湾区发展“硬动能”。去年,广东高院出台了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第三个三年行动方案,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司法规则衔接、审判机制创新、司法合作交流等内容,助力把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城市集群。我们推动“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以司法解释形式落地,深圳中院办结了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的全国首案,珠海中院发出了全国首份涉澳仲裁案件调查令。这意味着,港澳投资者在大湾区有了更贴合自身需求的法治选择——他们可以选择自己熟悉的法律、自己信任的仲裁机构。我们出台了三个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先后实现了从程序规则对接向实体规则互鉴的纵深推进。平行诉讼怎么处理?跨境证据怎么认定?港澳法律怎么适用?这些困扰当事人的实际问题,都有了明确的解决路径。我们还开展规则对读、案例对读,连续以中英葡三语发布了9批130个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把这些案例拿出来,让三地的裁判规则“可视可感可比”,让港澳企业在内地诉讼“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
第二,打造“纠纷解决”的优选之地。公正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大湾区营商环境的“试金石”,更是企业安心发展的“定心丸”。纠纷解决得快不快、好不好,直接决定企业敢不敢来、留不留得住。我们着力打破法域壁垒、地域限制,构建“诉讼+调解+仲裁”一体联动的跨境解纷体系。2024年,我们联合省司法厅、省侨联、省贸促会等签署了健全和完善跨境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备忘录。去年,我们又联合省司法厅推出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联通调解、仲裁、诉讼三大渠道,提供中英双语服务,集解纷指引、程序衔接、辅助保障三大功能于一体,境内外当事人可以“一站式受理、全链条服务、全流程便捷”,自去年8月上线以来,平台访问量已近5万人次。2024年5月起,经最高法院先后批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前海法院、横琴法院三家法院试点引入7家港澳调解组织参与跨境解纷,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461宗。这些港澳调解组织带来的,不仅是专业能力,更是三地文化的融通和商业习惯的理解。
第三,织密“司法协作”的高速路网。司法协助越顺畅,区际融合越深入。我们推动区际司法协助从“个案探索”向“制度常态”升级。依托最高法院授权和区际司法协助安排,横琴、前海、南沙三家自贸区法院实现了与澳门终审法院直接开展司法协助,办理周期平均缩短80%,真正跑出了大湾区司法“加速度”,三家法院去年共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350件。广州中院率先审结香港破产程序认可案,依法准许香港破产管理人跨境接管处置内地资产,实现跨境破产财产一体化处置。这个案例为区际破产协助提供了鲜活范例,也为跨境企业的破产处置开辟了新路径。我们坚持以交流弥合差异、以互鉴凝聚共识,推动建立粤港澳三地司法高层互访机制。香港、澳门法院先后来访广东法院,围绕简化司法协助程序、相互借鉴诉讼规则、拓展法律查明渠道等内容共商协作。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在司法领域,我们也注重加强粤港澳三地司法人才的培养与交流,积极派员参加内地与香港互派法官交流项目及普通法司法实务研修班,为湾区建设集聚法治人才,推动“人才通”助力“规则通”。
下一步, 广东法院将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向纵深推进,不断完善全链条跨境多元解纷体系,持续做强大湾区重整中心品牌影响力,让大湾区不仅是经济活力的热土,更是规则创新、法治引领的高地。让每一位企业家在大湾区都能感受到“规则可预期、纠纷快解决、权益有保障”,为建设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
为“粤贸全球”注入法治动能
经济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新快报记者:广东是外贸第一大省,进出口总额连续40年居全国首位。企业“出海”过程中,难免遇到风浪。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经贸形势,广东法院是如何为企业保驾护航的?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些关键领域,我们有哪些创新举措?
张海波:你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一个很有代表性的案例。去年,两艘外籍船只在某国际航运要道发生碰撞,造成损失近两个亿。这起纠纷跟中国没有任何实际联系,但最后双方当事人都主动跑到广州海事法院来打官司,还要求适用中国法律。这说明什么?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的司法能力和公信力是信任的。开放是广东最鲜明的底色,法治是开放最坚实的保障。风高浪急,更须法治先行;潮起湾区,尤需司法稳舵。护航“粤贸全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做稳外贸的“压舱石”。外贸是广东经济的“晴雨表”,稳外贸就是稳经济大盘。司法裁判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我们始终立足“粤贸全球”“粤企出海”战略,精准对接外贸企业司法需求,在涉外商事审判中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统一跨境贸易纠纷裁判尺度。针对国际贸易摩擦,我们稳妥化解了全国首宗因加征关税引发的海事纠纷、涉外国制裁措施的运输合同纠纷,依法适用禁诉令、反禁诉令,阻断和反制“长臂管辖”,用司法裁判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随着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相关的物流纠纷持续攀升。我们专门出台了跨境电商物流纠纷审判指引,推动制定示范合同,搭建行业解纷平台,促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还有一个案例值得一提。我们办结了全国首例“一带一路”企业合并重整案,引入10亿元共益债盘活境外油田资产,建设工程债权、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均实现100%清偿。重整成功后,企业增加了2000多个新岗位,刚果(布)政府专门来信致谢。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司法不仅能解决纠纷、让企业起死回生,还能为国家赢得尊重、提升国际司法公信力。目前,我们在广州、深圳设立了国际商事法庭,着力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优选地”。去年,全省法院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31万件,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第二,做护创新的“助推器”。高水平开放离不开创新驱动,而创新的核心是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护航未来。我们始终坚持中外当事人权利平等、程序公开、标准统一,妥善审结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健全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发展目标。2023年12月起,我们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机构共同完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委托移交调解15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在发布全球首个涉标准必要专利审判指引的基础上,去年我们又促成了华为与联发科就全球交叉许可达成和解。这个案例标志着通信领域“组件芯片级”收费从理论走向现实,为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的完善提供了一种有效路径。为了更好地应对复杂的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我们联合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编著了《科技创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问题研究》一书。这本书被业界誉为“出海维权攻略”,为企业提供了系统性、专业化的指引,告诉企业风险在哪里、怎么防、怎么护。
第三,做经略海洋的“护航员”。海洋经济是经济全球化的集中体现,蓝色经济是对外开放的新增长极。广东是全国海岸线最长的省份,去年海洋生产总值已连续31年稳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去年,我们出台了全国首份省级海洋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意见,围绕海洋经济、科技、生态、治理等维度,系统谋划司法服务举措。我们把司法服务精准嵌入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船舶制造、海底新能源等海洋经济发展的全链条、各领域,让“海上新广东”不仅体量庞大,更要动能澎湃、行稳致远。在海洋牧场领域,我们审理的“湾区横州号”智能养殖平台案,首次明确了深海养殖平台的法律属性、拖航与救助性质。这个判决为千亿级产业树立了规则指引,让企业知道风险在哪里、权益怎么护。在海上风电领域,我们审结的大型海上风电安装平台保险合同纠纷案,首次判决明确海上风电平台的船舶性质,规范了承保风险与险种设计。这个判决为新能源产业投资注入了“定心丸”。对海上风电作业平台“福某001”轮触碰沉没引发的10宗系列案,我们通过联合调解“一揽子”化解,让企业摆脱诉累、聚焦生产,这个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在海洋装备与船舶制造领域,我们正加强对无人船艇、新能源船艇等新型法律问题的研究,保障船舶制造在智能化、绿色化迭代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在海洋生物医药和海底新能源领域,我们积极回应技术自主创新的司法需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蓝色药库”和“深海能源”在法治护航下安全开发、有序利用。
今后,广东法院将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争当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司法排头兵:持续深化涉外审判机制创新,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完善全链条涉外法治服务体系,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持续参与国际法治治理,让法治成为广东对外开放最鲜明的标识、最硬核的竞争力,在前沿领域拿出更多中国案例、确立中国规则,以高质量司法护航广东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司法服务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
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南方工报、南方都市报记者:2月24日,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广东连续第四年召开“新春第一会”,今年聚焦“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站在“十五五”规划的新起点,广东法院如何通过高质量司法服务,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深度融合?
张海波:产业兴则经济兴,法治强则产业强。广东是制造业大省,拥有全部31个制造业大类,10个万亿级产业集群领跑全国。从东莞的电子信息到佛山的智能家居,从深圳的无人机到珠西的高端装备,这片热土上正进行着一场从“制造”向“创造”跃升的火热实践。司法服务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不是简单的“加法”,而是以法治为“刻度”丈量融合深度、以司法为“桥梁”打通融合堵点。我们的工作思路可以概括为三个层面:
第一,为“两业”协同发展营造公平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是“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我们打出“平等保护+精准服务”的组合拳,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问企业大小、不分产业类型,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公平竞争,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上,我们既“防内卷”也“反垄断”。依法规制平台经济、数据要素、关键技术领域的垄断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与技术封锁,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制造与服务协同并进的良好生态。我们严格把握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产业融合中的经济纠纷。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与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经营权。用司法的确定性守护产业发展的稳定性,让每一家企业都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同向发力。
第二,以全链条司法保护赋能“两业”融合催生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是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的核心引擎,也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义。面对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广东法院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始终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护航产业融合的关键抓手,构建覆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场景应用、市场竞争全链条的司法保护体系。针对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这些融合发展的“新赛道”,去年4月,广东高院出台了全国首份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这份意见以保护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成果、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公平竞争、完善人工智能司法治理体系为重点,围绕算法模型、开源许可、数据要素、生成内容等焦点,构建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场景应用、市场竞争等全链条的司法保障机制。可以说,我们为AI赋能百业提供了一份“法治说明书”,助力广东打造全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高地。两业融合的核心,是创新成果在制造端与服务端的全链条流转。我们既保护制造端的核心技术专利,也保护服务端的研发设计、数字运营、品牌价值等创新成果,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从成果转化到市场应用的司法保护全链条,让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同频发展、相互成就。去年,全省法院审结专利、侵害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案件11.33万件,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上海某辞书公司与广东某教育科技公司侵害著作权案,很有代表性。双方从千万索赔的“对簿公堂”,最后走向五年合作的“共赢发展”。这个案例诠释了司法在“两业融合”中的独特作用——不仅能定分止争,更能成为促推传统内容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催化剂”。
第三,为“两业”协同发展、全周期纾困厚植法治沃土。企业有困难,司法有温度;发展有需求,法院有回应。我们坚持“产业出题、法院答题”,把司法服务送到企业心坎上。我们联合省工商联编印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发布涉企内部治理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开展“法官百企面对面”活动,组织法官深入企业,为超千家企业“把脉问诊”,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规范经营管理。我们把破产审判打造成“企业医院”。通过“预重整+府院联动”模式,让暂时遇到困难但有技术、有市场的企业重获“新生”。我们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门,发动破产管理人协会、金融机构力量,整合产业投资、金融服务、法律、会计等多方资源,推动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广州中院成立企业重整平台,深圳中院推动成立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佛山中院搭建重整投融资平台,积极拯救困境公司。去年,全省法院审结破产案件1.05万件,盘活存量资产284亿元,推动86家企业通过重整和解重获新生。最近,广东高院依法审结了首宗提级管辖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我担任了这家被誉为“照明工程第一股”的名家汇公司重整案的审判长。我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12亿余元投资款全额到位、6亿余元债务成功化解,260余家供应商债权及近百名职工债权得到全额清偿。既为优质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也为产业迭代升级腾挪了空间。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深圳中院积极探索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条例施行五年来,受理个人破产案件810件,化解债务2.51亿余元,600多个家庭得以解除债务枷锁。这形成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导向,让“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有机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
下一步, 广东法院将永葆“敢饮头啖汤”的闯劲,以“钉钉子精神”对接产业需求,把“法治竞争力”转化为“发展新动能”,让法治成为广东制造业当家的“压舱石”、现代服务业腾飞的“新引擎”,在全球产业变革中助力广东抢占制高点、制胜新赛道!
践行“如我在诉”守护高品质生活
广州日报、信息时报记者:广东是常住人口超1.2亿、实时在粤人口达1.5亿的人口大省、经济大省,民生案件占了全省法院收案量近七成。从农民工讨薪到家庭邻里纠纷,从安居置业到未成年人成长,桩桩件件都连着民心。在您看来,法院该如何践行“如我在诉”,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张海波:“如我在诉”的关键是要有换位思考的同理心。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只打一次官司,他把案子交到我们手里,就是把身家性命、是非公道交给了我们。我们怎么能不全力以赴?每一件民生“小案”,都是关乎群众幸福的大事;每一次公正裁判,都是守护万家灯火的担当。守护高品质生活,我们是从这几个方面着手的:
第一,用“共情之心”守护百姓冷暖。群众的“急难愁盼”是法院的“头等大事”,要把百姓的“关键小事”办成“暖心实事”。我们始终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年审结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事案件248.45万件,用公正裁判守护万家烟火。我们聚焦“一老一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把“小案”办出“大情怀”。比如,针对劳动争议“执行难”问题,去年审结11.82万件案件,帮劳动者追回30.93亿元“辛苦钱”。每一分钱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份汗水不被辜负的承诺。在河源中院审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我们不仅严惩了犯罪,更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受害人的监护人加强陪伴监护。用司法力量为未成年人撑起“爱的天空”,这是法院的责任,也是社会的期待。在已售商品房交付难纠纷中,我们始终坚持优先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面对房企资金链断裂、项目烂尾的困境,我们不是简单地判决了事,而是通过府院联动、多方协调,助力8000余户家庭圆了安居梦。
第二,用“精准之策”服务区域协调。司法服务沉下去,民生福祉提上来。我们以精准司法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让城乡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赴高品质生活。紧扣广东省委“百千万工程”部署,全年审结农业农村、县域产业相关案件17.90万件,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注入司法动能。聚焦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我们打造“一产业一方案、一链条一保护”的司法护航格局。江门新会有个“陈皮法庭”,专门守护果农的“钱袋子”——从种植、加工到销售,全链条提供司法服务,让新会陈皮香飘更远。湛江“蓝色粮仓”专班护航海洋牧场,潮州中院建立全国首个“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服务中心”,梅州、湛江法院对梅州金柚、廉江红橙等“粤字号”地理标志实行立体保护。推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进山林、到岸线,以最严密法治守护绿美广东生态底色。去年,我们在万绿湖畔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邀请周边村民旁听,既惩治了犯罪,也教育了群众,让城乡群众共享生态红利。
第三,用“务实之举”兑现胜诉权益。胜诉权益的兑现,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更是群众司法获得感的“试金石”。我们强化严格依法规范文明执行,坚持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并举,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去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95.50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125.55亿元,全力把群众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急难愁盼,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47.52万件,追回款项1953.71亿元,让守信经营者吃下“定心丸”。我们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对“真老赖”依法严厉惩戒,全年拘留4330人次、移送追究拒执罪或妨害公务罪726件。对主动履行、确有困难的市场主体,主动出具信用修复证明3.09万余份,解除失信措施 30.87 万人次。既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也让“诚信者海阔天空”。
广东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初心,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守好每一个普通家庭的幸福安康。 从追讨工资到守护万家灯火,从田间地头的调解到“指尖上”的便利,我们将用更有温度的公正、更有力度的效率,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高品质生活在法治护航下更有质感、更有成色!
聚力共建新安全格局
人民日报记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明确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提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开放前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请问广东法院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力共建新安全格局方面有哪些实践与思考?
张海波:安全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强盛的基础。广东地处“两个前沿”,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确实艰巨繁重。人民法院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这个责任我们必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聚力:
第一,聚合力,织密“防”的网络。安全治理从不是“单打独斗”,唯有协同联动才能形成最大合力。我们注重发挥联动打击治理机制作用,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2个指导性文件,统一证据标准和裁判尺度。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我们坚持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不仅要打掉诈骗团伙,还要斩断黑灰产业链,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发生。去年,全省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第二,出重拳,守住“严”的底线。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从严、快审快判、罚当其罪,以雷霆之势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零容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零放过”,对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零姑息”。深入推进“粤安2025”“断源2025”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恶性犯罪,全年审理刑事案件16.69万件。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体推进,执行涉黑恶财产10.34亿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紧盯群众最关心的突出犯罪,对诈骗老弱人群、医保骗保、坑农害农、制造有毒有害食品等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坚决从严惩处。去年,我们审结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对犯罪分子依法重判,并判处从业禁止,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第三,抓源头,提升“治”的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审判职能向风险防控、源头治理延伸,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以司法善治为“十五五”社会治理现代化赋能。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紧盯金融安全、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劳动权益保障、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领域。联合金融监管、住建、人社、信访等部门,建立全链条风险识别、预警、处置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在房地产领域,我们坚持“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妥善审理涉房地产纠纷案件,积极推动问题楼盘盘活处置,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在金融领域,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在劳动关系领域,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共谋发展。
接下来,广东法院将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