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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淘旧货“翻车”?这样避坑→

2025-03-14 20:37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何雪娜 谭静宜

又一年“3·15”如期而至

如今,越来越多消费者

涌入二手电商交易市场

闲置物品交易火爆

但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水涨船高” 

据广州互联网法院统计显示

2022年至2024年

该院受理相关纠纷年增幅均超50%

二手交易虽香,“坑”也不少

淘旧货怕“翻车”?

注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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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分析:二手交易纠纷的高发点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涉诉二手商品以电子产品、日用品、模型玩具为主,超半数为电子产品,占比52.9%,其次是日用品和模型玩具,分别占比25.87%6.95%。”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曹钰介绍,“案件主要为自然人之间的交易引发的纠纷,往往在买家支付款项后未收到货物或者发现货物与描述不符时发生,超9成原告为买家。”

  曹钰还介绍,案件涉及问题中,实物与卖家描述不符占比32.05%、卖家未实际发货占18.38%、商品质量瑕疵占11.97%。 

  而在已判决的234件案件中,原告起诉主张“退一赔三”的有97件,主张“退一赔十”的有3件,共100件,即43%的原告提出了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但最终获判决支持的仅13件。

  “卖家身份对于判定是否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有影响。二手交易平台的卖家虽然包括经营者,但更多是出售个人闲置物品的非经营主体,在纠纷处理中,我们需要综合考量卖家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收入等情况认定其是否属于经营者,只有被认定为经营者的卖家才依法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曹钰说。

  “提前确认交易”“商品描述模糊”?警惕!

  不久前,网友钱某网购时就踩过一个“坑”——

  钱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桂某购买了预售徽章,并在桂某的要求下提前点击确认收货。其后,钱某多次询问发货时间,桂某只回应已在打包、近期发货,随后不再回复。不久后,桂某未作解释直接以转账方式向钱某退还购物款。

  带着疑惑,钱某搜索了桂某的个人主页,发现该主页内仍在销售案涉同款商品,且价格已上涨。于是钱某在拒收购物款、发起投诉的同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桂某退款并赔偿差价损失。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支持钱某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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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

  “受卖家引导提前确认收货较易引发纠纷。二手交易平台在网络交易中具有保障功能,实践中,有的卖家以‘向海外代购商品需要时间’‘行业惯例’等理由诱导买家在未实际收货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货,后卖家不发货甚至失联引发纠纷。”曹钰提醒消费者应在实际收到商品后在平台点击确认收货,平台再将商品价款支付给卖家,这样可以有效避免钱货两空情况发生。

  审理案件过程中,该院还发现有的买家在未核实卖家身份的情况下,受到卖家引导脱离平台交易,导致自身权益难以保障。此外,还发现商品情况主观性描述缺乏规范、平台验货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在另案中,李某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向唐某购买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并申请了平台验货服务。唐某在商品描述中称“功能正常,电池接口未插,需自行插上”。平台验货中心经检测出具报告认定“外观瑕疵,不影响功能使用,检测软件识别不到电池信息,拔适配器关机”,该报告仅测试了未插上电池时的情况,未进行设备内部检查。

  李某确认该验货报告后收货,但自行拆机插上电池线后发现电脑仍无法开机,经笔记本品牌官方售后检测后认定为“电脑主板不良”。李某要求退货退款,唐某拒绝。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退货退款请求。

  “商品与描述不符是网络二手交易纠纷中较为常见的情形。”曹钰表示,当前,二手交易平台大多允许卖家在发布商品时仅填写主观描述,“质量非常好”“99新”“轻微使用痕迹”等语义含糊的描述易引发纠纷。

  督促二手商品流通更加规范

  “电子商务提高了二手商品流通的便利性和流转速度,促进了消费频次提升,有利于扩大内需和促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冬梅表示,二手交易平台是连接各方的纽带、是平台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对网络二手交易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广州互联网法院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二手交易平台提出相关建议。

  一方面,建议从强化用户实名认证、完善用户评价机制、对经营主体实施分类提示和管理、推动商品描述客观化四个方面,加强二手交易平台诚信体系建设。

  另一方面,建议行业协会、平台等制定二手商品检测的统一规范,完善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内容标准,提高二手交易平台验货检测的规范化水平,使检测更好地发挥客观反映商品情况、避免争议的作用。

  此外,该院还建议平台加大对纠纷的调处力度,“可以通过引入专业用户裁判、充分保障争议双方举证权利等方式优化争议处理机制,使更多纠纷更加快捷有效地在平台内化解。”刘冬梅介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要求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强化互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为了让大家在二手交易中少“踩雷”

特附上“避坑指南”一份

买卖双方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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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雪娜   责任编辑:周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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