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无山不有瑶”,地处粤北山区的乳源瑶族自治县,以“高山、峡谷、瑶家源”等独特标签,被誉为“粤北瑶山的一颗明珠”。
这里,有着292.21万亩林地和270.73万亩森林,森林覆盖率达78.49%,是广东县区森林覆盖率10强,也是全省最重要的林业基地之一。
良好的生态环境背后,有何“绿”量?近年来,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惩治生态环境侵权行为、修复生态环境等方面作出不懈努力,2024年,乳源法院桂头人民法庭(南岭生态巡回法庭)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筑牢绿色防线
在环资审判工作中,乳源法院贯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为瑶乡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筑牢绿色防线。
“村里人不知道这就是楠木,我当时也心存侥幸,想着能卖个好价钱。”在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庭审现场,文某如实陈述了购买、砍伐、运输珍稀林木楠木的全过程。

法院到一六镇田心村开展巡回审判
乳源优良的生态环境为楠木生长提供了良好条件,但成材周期长、野生资源非常稀缺,也赋予了楠木极高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文某偶然从欧某处得知,村里有3株“黄心果树”要卖,到现场查看后发现这3株树其实是楠木。虽明知楠木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但为了谋取利益,文某还是在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向欧某等3名村民以1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这3株树,并雇请工人进行砍伐工作。
楠木在运输的过程中被乳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3株林木为闽楠,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材积11.576立方米、蓄积17.809立方米。
乳源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被砍伐楠木所在村镇,文某在村民的注视下羞愧地低下了头。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文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乳源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游溪镇镇政府发布古树木保护令
不久之后,乳源法院干警再次来到该村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村民纷纷表示,他们现在已经牢牢记住了楠木是珍稀林木,村里再也没发生过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事情。
完善生态修复体系
乳源有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每年数以百万计的游客来观光旅游。
地处乳源西部的天井山林场是广东的重要生态屏障和北江的主要源头之一,森林覆盖率高达97.6%。为提升森林质量,2024年3月,林场在林区内种植了一片阔叶混交林,但幼苗的生长情况不是很理想。
“幼苗的存活率远远达不到平均水平,究竟是什么原因?”为找到问题根源,林场工作人员加强了巡护,发现刘某在种植幼苗的林地范围内放牧,牛群吃草时常常踩踏甚至啃食幼苗。林场工作人员多次劝说刘某到其他地方放牧都未成功。无奈之下,林场向乳源法院申请禁止令,希望能禁止刘某在种植幼苗的林地放牧。
经审查,乳源法院作出了韶关市首份生态保护禁止令。送达禁止令时,刘某向法官抱怨道:“我也是没办法,不是故意要破坏幼苗的。我们村里的自留山少,实在是没有地方放牧。如果现在不准我放牧,我就没有生计来源了。”

干警前往天井山林场勘察
“确实,他已经在这一片放牧很多年了。”林场工作人员对此也很无奈,“可现在我们种植了幼苗,如果他还在这一片地区继续放牧,对幼苗成活率影响很大,我们的工作很难推进。”
显然,禁止令虽然能在当下阻止刘某放牧的行为,却并非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有没有一个方案,既能保证林场的幼苗成活率,又能保障刘某的生计?经反复考察思索,法官提出了一个建议:“把这片林地交给刘某来管护,由林场对刘某提供必要的便利或补偿,如何?”

当事人就林地放牧问题签订调解协议
“给我来管理,我肯定能管好!”刘某爽快地答道,林场方面也表示了认可。双方在法官的调和之下达成协议:刘某可在该片林地通行和活动,但要负责看护并阻止他人在该片林地放牧的行为。如幼苗因他人放牧行为被啃食、踩踏导致死亡的,刘某应补种或照价赔偿。
自此,刘某变成了一位“护林人”。
近年来,乳源法院主动融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在南岭、天井山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站”,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探索建立侵权人托管养护新机制,妥善化解林场保护与放牧养殖之间的矛盾,为“双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守好一江碧水
乳源南水湖国家湿地公园风光秀美,水质晶莹透碧,沿岸青山连绵,吸引了包括“鸟中大熊猫”中华秋沙鸭在内的众多鸟类来此越冬。
因喜爱南水湖,马某萌生了定居的想法。然而,其却选择了在未经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南水湖占地面积广阔、周边山林密集等地域特点作遮掩,擅自开挖林地、建造房屋。
发现这一情况后,县林业局对马某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马某在6个月内将该片林地恢复原状。但马某迟迟未履行决定书,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县林业局遂向乳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破坏的林地植被面积较大且已经硬化,必须尽快拆除房屋才能开展下一步复绿工作。”意识到该案的紧迫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并前往现场勘查。但马某态度强硬,表示不会履行决定书。而当执行干警准备开展拆除工作时,马某及其家属更是展现出了强烈的对抗情绪,阻碍干警及机械设备进入现场。
为了缓解马某及其家属的对抗情绪、推进拆除工作,执行法官向他们深入分析了违法开挖林地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时释法说理,告知其阻碍执行的严重后果。
经过耐心劝导,马某及其家属的态度渐渐缓和,同意拆除房屋。执行干警再次赶赴执行现场,并邀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镇政府等部门人员共同见证执行。经过近4小时的作业,拆除工作顺利完成。
如今,这片林地的树木已重新生长,在湖水的映照下摇曳生姿。

乳源法院开展“爱鸟周”普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乳源法院加强与环境资源、林业等部门的协同合作,通过强化协作调查、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等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执工作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共开展联合管护、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普法等协作10余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