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场”。
日前,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消息一出,引发关注。有专家分析认为,此举有助于推动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为何要取消已存续22年的就业报到证?取消之后,又该如何确保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从派遣证到报到证,结束“包分配”时代
回答上述问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是用人单位安排高校毕业生工作,并接转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
毕业前,每位大学毕业生都会得到一张就业报到证,上面规定了持证者报到的时间、地点和部门。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由毕业生本人持有,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成为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副页则装入毕业生档案存档。
此外,就业报到证也是毕业生办理落户、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徙等手续的依据。由于就业报到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因此毕业生后续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审、计算工龄和养老金,也都需要就业报到证。
说起就业报到证,不得不提到1999年以前的派遣证,前者正是由后者转化而来。当时,高校毕业生是计划分配,一张派遣证便意味着一份稳定的工作。
1999年,教育部发出通知,明确从2000年起停止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报到证》,转而启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可以说,就业报到证,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它的出现是一道分水岭,意味着高校毕业生就业由“包分配”向以市场配置的体制转变。
报到证实际使用范围正不断缩小
早在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便相继发文,明确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此次五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细化了取消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
实际上,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方式日益多样性、灵活性,由派遣证转化而来的就业报到证,在当下就业中的实际使用范围正不断缩小。
例如,高校毕业生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后,转接人事关系时,就业报到证的应用还比较广泛。除此之外,很多企业已经不再将就业报到证当作接收应届毕业生的必选项。
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总规模达1076万人,同比增加167万人;2023届高校毕业生预计达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
在这一背景下,取消没有必要的证明,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机制,让毕业生无需为一纸报到证“奔波”,此举无疑会让他们的求职之路变得更加顺畅,这也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体现。
“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释放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信号。”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院长卢晓中表示,取消就业报到证,在简化毕业生离校手续和求职手续的同时,也是希望毕业生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匹配合适的就业形式,进而促进人才自由流动。
取消发放后,相关功能如何衔接?
没了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该如何办理入职、档案转递等手续呢?《通知》提出了一系列衔接措施。
根据《通知》,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毕业生到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
在档案转递衔接方面,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报到入职流程上,用人单位可以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
南方+记者 陈嵘伟 汪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