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执行
男子离婚后
长期不支付抚养费和离婚补偿金
转移财产、拒不报告财产情况
除了司法拘留就没办法了吗?
本文带你看看这个个案
01
案情回顾
2015年10月,被告人林某与前妻李某诉讼离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令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给其子林小某,直至林小某成年;每月给付离婚补偿金500元给李某,共给付15年。
判后,被告人林某长期不支付抚养费和离婚补偿金,前妻两次与林某协商、调解变更支付方式及金额,并多次向白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均因林某转移财产、拒不报告财产情况等原因而无法执行。期间,白云法院还以林某未按通知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为由,分别于2019年10月和2020年11月对林某拘留十五日、十日。
02
法院审理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被告人林某不服,提出上诉,后撤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准许林某撤回上诉。
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怎么办啊?是不是没办法了,只能一直拖着?
NO!除了司法拘留当事人,法院还可对不执行判决、裁定当事人进行判刑。
03
法律分析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既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更妨害司法秩序,情节严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本案中,被告人不顾多年夫妻情分和父子亲情,在离婚判决生效后,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甚至多次故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前妻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妨碍司法秩序,最终身陷囹圄,“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什么是“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拒执罪”适用于哪些主体?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拒执罪”?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如何追究“拒执罪”?
1.执行法院发现犯罪线索后,可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执行法院未对拒执罪进行移送,申请执行人可自行向公安机关提起控告;
3.执行法院未移送,或法院移送、申请执行人自行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明明有履行义务的能力
却没有履行义务的诚信
一旦构成拒执罪
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