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为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如此重要?广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对此,记者进行了梳理。
不动产登记不只是“拿房产证”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对于民众来说,最熟悉的一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就是房屋买卖时常说的“拿房产证”。不动产登记,就相当于给不动产“上户口”。
事实上,不动产登记的内涵并非“拿房产证”这么简单。房地产虽是不动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整个不动产的概念十分广泛。除了房产,自然资源领域中的林地、草地等等,也都属于不动产的范畴。
因此,2019年发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就提出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将对山水林田湖草海实施统一确权登记。给这些自然资源“上户口”后,归谁所有、归谁管、责任谁承担,便可一目了然。广东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自然资源,那么,通过登记确权摸清自然资源的“家底”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不动产登记是现代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的基本制度之一。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产权清晰,而产权清晰的前提是不动产的自然状况和权利状况等,被真实准确地记载于得到国家法律承认的不动产登记簿上。
通俗来讲,只有通过不动产登记,才能明确不动产归谁所有、由谁受益;延伸到自然资源领域,通过登记确权,才能明确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由谁所有、由谁保护开发、最终由谁受益等诸多问题。通过不动产登记,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
“登记财产”还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的指标之一。过去,我国“登记财产”这项指标一直徘徊于全球第40名上下,但在2019年度却从上一年度的第41名跃升至第27名,正是得益于我国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推出的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举措。
在广东,不动产登记不断提速——到2021年,广东已经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比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压缩90%以上,部分业务最快30分钟办结。截至2020年,广东所有县(市、区)已基本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实体虚拟、全业务类型“一窗受理”。
统一登记有助于整合碎片信息 摸清不动产“家底”
相比于现在不动产登记的快和统一,在2013年以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一直处于一种比较分散混乱的状态,包括房屋、林地、草地、普通建设用土地等不动产的登记业务分布在十几个部门当中。
直到2013年12月,国务院常委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次年起,这项工作就全面提速,原国土资源部承担了这项职责。广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也于2014年拉开序幕。
2016年则被视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之年。原国土资源部要求,在2016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要完成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任务。根据公开报道,广东省21个地级市本级以及119个县(市、区)在2016年的6月30日全面实现了发新停旧工作,整体进度走在了全国前列。
2020年5月,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根据该工作方案,广东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首先对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
其中,2020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这一期间广东开展了国家公园,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珠江等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海域,无居民海岛,探明储量的石油天然气、贵重稀有矿产资源,重点国有林区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到2023年及以后的全面覆盖阶段,广东在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首要的意义就在于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其次,这项工作也能整合散乱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不动产碎片信息,摸清不动产“家底”,为政策制定和执行提供基础数据,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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