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当天上午10点,记者在海珠区江南大道与同福东路交叉口,现场直击广州交警治理“电鸡”交通违法乱象。
未正确佩戴头盔将面临处罚
无车牌无登记将被扣车
“我能理解你这样戴头盔是因为天气比较冷,但是头盔这样佩戴是很危险的。”一位身着白色羽绒服的女孩未正确佩戴头盔,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陶警官对其安全教育与新规科普后,依法进行警告处罚。新规明确驾乘电动自行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按道骑行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记者发现有多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因遮挡号牌被执勤交警拦下,口罩、洗脸巾、布条等等日常清洁工具都变成这些骑行者的“作案工具”。“我每天都在上班啊,不知道这些规定的。”身着红色夹克的男子因没有按规定将车牌悬挂于车后方,被交警拦停。“那我们刚刚给您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宣传单回去再细看一下,这关乎您安全和切身利益。”执勤交警依法给予其五十元罚款。新规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在正后部悬挂本市登记的有效号牌,并保持车牌干净整洁无遮挡。
“这辆车不是我的,店里用来拉货的啊!我才开了20多天。”一位黑衣男子的电动自行车未上车牌,被执勤交警扣留。“这辆车有很长时间的使用痕迹,经过查实,此车辆未上牌也没有进行线上预约登记。”执行交警表示,依法对此车辆进行扣留处理,后续车主可以凭借扣车凭据、购买发票等资料,前往海珠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办理车牌信息登记并交罚款,即可取回车辆。
根据新规,当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不断推动慢行系统建设
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
据统计,2024年来,全市共查处涉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70%。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累计上牌已超过570万辆,早期规划建设的道路普遍没有预留非机动车道,现有的非机动车道已经无法满足迅猛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出行需求,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的问题依然存在。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广州市通过不断完善慢行系统,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改造工作,积极完善机非隔离、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逐步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
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市新增非机动车道357公里,增设机非隔离栏7.5万米,完善55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此外,在金沙洲大桥建成非机动车专用通道,在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打造后绕式公交站,在新港西路、中山大道试点混行车道,在芳村大道西、增槎路等路段新增或拓宽非机动车道等,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
南方网、粤学习见习记者 王子瑜
通讯员 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