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韶州清风”10月12日消息,日前,韶关市翁源县纪委监委对韶关市翁源县坝仔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刘细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细养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规赠送礼金给他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增费用的方式侵吞公共财物;以权谋私,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刘细养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翁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细养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翁源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周彤
校对 陈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