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据南粤清风网消息,日前,经云浮市委批准,云浮市纪委监委对云浮市供销合作联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梁旭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旭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廉洁底线失守,安排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矿区出让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旭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云浮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梁旭乾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云浮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梁旭乾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何柏梅
校对 赖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