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清风”8月24日消息,日前,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林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村企合作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惠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林斌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何柏梅
校对 梁洁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