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做好该法的解读与宣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石榴籽·粤疆山海实践队”(以下简称“实践队”)10名法学学子跨越4000公里,于7月4日抵达新疆喀什,开展为期11天的基层法治调研与多语种普法志愿服务,让普法宣传既“接地气”又“入人心”,在边疆大地播撒民族团结与法治进步的种子。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普法宣讲会现场。
实践队发挥学校“法学+外语”复合办学特色,创新打造多语种协同普法模式。在疏附县辽园镇、英吉沙县恰喀村、伽师县等多个乡镇村落,队员们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同步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群众关切法律,通过法条讲解、情景问答、发放宣传手册、拍摄普法短视频等形式,将邻里纠纷化解、家庭权益保障等实用内容送到群众身边。

队员为孩子们发放自制的卡通普法材料。

队员向村民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宣讲现场,队员答疑解惑,让刚施行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走出条文、走进乡村。当地村民表示:“广东来的大学生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很多生活里的矛盾都找到了法律解决办法,在家门口就能学到实用知识,真切感受到广东援疆的温暖。”
立足新疆“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头堡”的区位优势,实践队同步解锁“英语普法”维度。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广东省华商(喀什)律师事务所、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队员们采用汉英双语走访座谈,面向涉外企业经营者、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者交流跨境商事、涉外劳务、对外贸易等法律规范,并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鼓励各民族共同参与对外开放、共享发展机遇的核心要求。同时,实践队梳理喀什涉外法律服务供需现状,收集本地商户和经营主体法治诉求,形成青年调研建议,以涉外法治服务推动各民族在对外开放领域交往交流交融。

实践队赴华商(喀什)律师事务所交流。

队员向涉外企业工作人员讲解涉外法律条文。
“身为生长在新疆、求学于广东的法学学子,我一直希望能用自己掌握的语言能力和法律专业知识,搭建粤新沟通的桥梁。多语普法不仅是传递法律知识,更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让大家在法治共识下紧紧相拥。”队员热阳古丽·阿不都力木表示,未来将持续参与粤新法治共建工作。
喀什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节点城市、国家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其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坚实的法治保障、离不开优质的法律服务。广东援疆将持续深化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喀什政法系统及喀什大学的常态化合作,支持更多多语种法治实践队伍赴喀什开展普法宣讲、课题调研和人才交流,完善线上双语法律援助长效机制,以法治为纽带、以语言为桥梁,持续书写粤新同心、民族团结的青春答卷,为新时代依法治疆、打造喀什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高地贡献广东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