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4〕83号,👉点击查看原文),财政部等3部委在全国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实施范围。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其中:参考保险金额600元/亩,参考保险费率5.5%。补贴比例:种植户负担25%,原则上中央财政补贴35%。1类地区由市县财政补贴40%;2类地区由省级财政补贴30%,市县财政补贴10%。市级补贴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县级补贴比例,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保费分担比例等进行优化。具体详见附件《广东省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享受省级财政补贴政策差异,分为两类区域。其中,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恩平、台山、开平、鹤山除外)为1类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以及江门的恩平、台山、开平、鹤山为2类地区。

全
文
如
下

广东省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4〕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全省实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一)实施范围:广东省内军事管理区外的所有区域(含农垦)。
(二)承保机构:由2024-2026年各县区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中标种植险的承保机构进行承保,如果同个县区有两家及以上承保机构中标种植险的,均可承保。
(三)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大豆可作为保险标的,投保主体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种植大豆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纳入国家粮油统计范围的大豆种类(不含用作蔬菜的毛豆)。
(二)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的大豆。
(三)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的大豆。
(四)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大豆。
与大豆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三、投保主体
在我省种植大豆的生产经营主体,含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和小农户。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大豆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5%(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冰雹、冻灾、低温寒害、雷击、旱灾、地震、泥石流。
(二)山体滑坡、火灾、崖崩、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三)重大病虫鼠害。
(四)野生动物毁损。

五、保险期限
自保险大豆苗齐起,至成熟(收割)时止。

六、参考保费、保险金额及费率
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大豆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种植总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地膜成本、地租成本、人力成本等)确定,最高不超过保险大豆种植产值的80%,参考保险金额600元/亩。
保险金额(元)=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
参考保险费率5.5%,参考保险费33元/亩。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后续省级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动态参考调整保费、保险金额及费率。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不降低保障水平的前提下,对险种的保险费率等进行优化。

七、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
保险大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损失程度在80%(含)以上的,即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保险大豆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二)部分损失
保险大豆的损失率在15%(含)以上至80%(不含)以下时,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保险大豆不同生长期每亩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损失率=平均单位面积损失产量/平均单位面积标准产量
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根据实际种植株数确定,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平均单位面积标准产量按照保险大豆所在县前三年该作物单位面积平均产量,结合不同作物品种、管理方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保险大豆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


八、保费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
种植户负担25%,原则上中央财政补贴35%。1类地区由市县财政补贴40%;2类地区由省级财政补贴30%,市县财政补贴10%。市级补贴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县级补贴比例,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保费分担比例等进行优化。
根据享受省级财政补贴政策差异,分为两类区域。其中,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恩平、台山、开平、鹤山除外)为1类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以及江门的恩平、台山、开平、鹤山为2类地区。

来源:广东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