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日前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这些论断充分体现了中国执政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无疑有助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也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根本遵循。近些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立法力度。特别是针对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重大突发疫情和社会紧急事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符合国际社会通行做法。
正是基于此,此次疫情发生后,中国依法科学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从将新冠肺炎疫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到内地31个省区市全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从全力落实对疑似和确诊病例“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到一批履职不力的政府官员被依法免职问责……法治精神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当前,中国全国上下齐心,推动疫情防控逐步取得成效。但与此同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也出现了制假售假、造谣传谣、暴力伤医、哄抬物价、捐赠物资监管等问题,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干扰。以法治精神来解决这些问题与挑战,既是全面依法治国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基础保障。
为此,习近平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来说,就是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等。这无疑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指明了方向与路径,也必将带来国家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人们注意到,针对民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组已于8日抵达武汉。这是中国政府依法防控疫情做出的切实努力。
法治是社会的最大公约数,也是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中国将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这不仅有利于筑牢应对风险挑战的“防火墙”,也将有利于推动中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中国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国际锐评评论员)
来源:微信公众号“国际锐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