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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5-01-26 00:01 来源:南方网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4年9月27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美丽广东建设,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上取得新突破,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按照“绿美引领、湾区先行、多样示范、山河粤秀”的思路,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建设经济绿色低碳、环境洁净优美、生态良性循环、人居健康安全、城乡和谐宜居、治理现代智慧的美丽广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以高品质生态环境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7年,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更加洁净优美,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健康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无废城市”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性成果,美丽广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基本构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现代环境智治体系基本建成,岭南山地、南粤水网、美丽海湾等山水人文特色充分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基本建成。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环境健康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全面建成。

  二、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与主体功能相适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三区三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河湖水域岸线、海洋和海岸带国土空间管控。珠三角地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打造更具辐射力的绿色发展主引擎。粤东粤西地区强化陆海统筹、港产城联动,培育更具承载力的绿色增长新动能。粤北地区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禀赋优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造更可持续的生态共富新典范。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实施“碳达峰十五大行动”,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交通用能低碳多元化,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推广绿色建材、绿色建造,推动既有建筑节能低碳化改造。逐年编制温室气体清单,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加强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在区域、城市、产业园区、企业开展多层次碳达峰试点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三)打造经济绿色增长新动能。深入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巩固提升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管理,加快实施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传统行业绿色化、低碳化改造升级,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打造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的现代农业,鼓励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

  (四)大力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强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重点用水行业和产品用水效率。逐步推动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主的土地利用模式,实施建设用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规范再制造产业发展,推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三、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五)提标提质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推进大气污染精准化、协同化、一体化防控,携手港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大力推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工程,推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开展车油路港联合防控。完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差异化精细化管控措施,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健全省市县三级预警应对机制。着力解决恶臭、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六)建设水美江秀的美丽河湖。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重要江河源头保护,推动上游优质水源涵养林建设,提升优质源头水供给能力。深入推进全流域系统治理、多污染源综合治理,统筹实施入河排污口管控、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流域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构建一体化治水机制。结合岭南水乡和重要水系水网特征,分类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和绿美碧带,打造一批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七)建设水清滩净的美丽海湾。深化陆海污染协同治理,以总氮污染控制为重点,强化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陆海污染源等全链条综合整治。加大船舶港口、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健全海漂垃圾、微塑料等联合监管和常态化清理机制。加强海岸线保护、整治和修复,实施重要河口、海湾、海岛及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一湾一策”分类打造美丽海湾。

  (八)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控。持续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农产品加密调查、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完善建设用地准入监管体系,以地块为单位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探索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区域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典型行业企业地块、重点工业园区、矿山等土壤和地下水协同防控。

  (九)强化“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探索“无废”湾区建设路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新污染物治理体制机制,实施新污染物重点行业、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

  四、维育绿美广东生态系统

  (十)筑牢南粤自然生态屏障。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筑牢“三屏五江多廊道”生态空间格局。加强对南岭生态屏障、粤港澳大湾区外围丘陵浅山生态屏障和蓝色海洋生态屏障的系统性保护修复。依托骨干水系,统筹推进陆地、海洋、湿地保护修复。结合绿道、碧道、碧带、古驿道等线性开敞空间建设,构建满足水生生物繁殖洄游、水鸟和候鸟迁飞停留、陆生野生动物栖息迁徙等需要的特色生态廊道网络体系。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健全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体系,加大自然生态保护监测评估,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十一)全域推进绿化美化提质增效。深入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科学优化树种结构,持续优化林分、改善林相,不断提升森林面积、蓄积量、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森林多种效益和碳汇功能。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一体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一批郊野公园、山地公园,构建高品质城乡绿美生态环境。优化提升南岭、莲花山、云开大山等主要山脉森林景观,强化主要江河流域、重要水源地和大中型水库集雨区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推进海岸带保护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打造通山达海、色彩多样的魅力绿美空间。

  (十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整体推进陆海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建设,维育和保护区域典型生态系统。推进岭南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创建,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国家林草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等,加强红树林、珊瑚礁等南海特色海域生态系统和中华白海豚、海龟等重要海洋生物栖息地保护。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护全球候鸟和野生动物迁徙通道。

  五、守护生态环境健康安全

  (十三)严密防控生态安全风险。健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强化环境应急机制和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升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加强尾矿库等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

  (十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健全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推进核与辐射安全领域法规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核与辐射应急、辐射安全管理、辐射环境监测、核应急物资储备等能力体系和重点平台建设。加强核技术利用和电磁辐射监管,稳妥推进放射性废物和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加强高风险移动放射源监控,促进核设施保持高水平安全。

  (十五)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完善自然生态防御体系,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灾害评估预测和风险防控,优化重大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系统,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气候变化监测预警、风险管理和应对保障,实施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提升重点区域、领域气候适应能力。

  (十六)加强环境健康管理。聚焦饮用水安全、农产品安全、居住环境安全等,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环境健康监测与评价,加强环境健康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落实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任务,推进全龄友好型城市试点建设。

  六、建设岭南生态宜居美好家园

  (十七)建设现代宜居美丽城市。推动生态环境建设与城市更新、土地综合整治、新区开发建设等深度融合,采用“绣花功夫”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加强城市山脉、河流水系、植被等自然要素保护,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碧道、碧带网络,建立高质量城市生态系统。加强绿色社区、智慧社区等建设,强化城市噪声源头预防。分类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推动广州、深圳等率先打造超大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标杆。

  (十八)建设特色精致美丽城镇。把美丽县城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深化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扩权赋能,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示范,推进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和体系延伸,辐射带动镇村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开展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对路网边、水岸边、街巷边等区域进行洁化、绿化、美化、文化。分类发展创新创意、山水风光、历史文化、绿色低碳类特色镇,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项目。

  (十九)建设诗画岭南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废旧农膜分类处置,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黑臭水体。全域推进“五美”专项行动,统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乡村风貌塑造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分步分类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美丽乡村精品带、乡村振兴示范带,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干净整洁向生态美丽宜居和特色精品迈进。

  七、深化生态环境开放合作

  (二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善粤港澳三地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深化生态环境同保共治,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推进大气环境评价、珠江口邻近海域保护、车船用油、绿色产品、绿色物流、绿色金融等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动大湾区率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应急、海漂垃圾防治等领域深度合作。以水鸟、水生生物、红树林等保育保护为重点,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合作。以节能环保技术、生态环境服务、绿色能源科技等为重点,搭建大湾区生态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平台。

  (二十一)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合作。依托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强化绿色金融、绿色贸易、绿色能源等领域国际合作,提升绿色投融资能力,推动更多绿色项目落地实施。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标签、碳排放核算等体系,加强与国际衔接,积极应对碳关税等国际贸易壁垒。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带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和“引进来”。

  八、构建多元智慧环境治理体系

  (二十二)健全多元共治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覆盖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的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公益诉讼,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持续深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和环保社会组织在公众生态意识培育、环保公益组织动员、生态权益维护等领域作用,引导公众理性有效参与监督。

  (二十三)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建设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基地、自然博物馆。创新活化生态文化产品,将生态文化融入广东特色文化产品创作中。实施垃圾分类、节水节电、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绿色生活普及行动,积极建设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等,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美丽广东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强化绿色发展激励机制。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市场交易、补偿考核等制度体系,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示范,完善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健全绿色金融的组织、服务与产品体系,加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综合运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完善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交易制度,统筹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和碳普惠工作,支持碳汇项目融合发展。加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培育、引导及监管。

  (二十五)提高绿色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建设一批高水平绿色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聚焦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环境健康、新污染物治理、生态安全等领域,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大力发展污染深度治理、固废高效处置、环境智慧监测、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环保技术装备,鼓励企业主导高水平建设环境创新平台和产业联盟。加强生态文明领域智库建设,培育壮大高水平生态环境人才队伍。

  (二十六)持续提升智慧治理水平。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数字赋能,构建生态环境数字化综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污染溯源、态势感知、形势研判、决策支撑能力。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智慧监测、遥感监测、碳监测、新污染物监测和环境健康监测评估等领域创新。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智慧化,深化差别化监管、信用监管、非现场监管,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九、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广东建设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工作机制和组织实施体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要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工作举措,强化分工负责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分阶段目标任务,统筹抓好落实。

  (二十八)加强政策支撑。完善美丽广东建设实施体系和推进落实机制,省政府制定美丽广东建设规划纲要,推动工作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围绕减污降碳协同、环境品质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切实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资金投入与重点建设任务需求相适应。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美丽广东建设。

  (二十九)加强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态环境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坚持点线面协同推进,因地制宜推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等建设。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创新美丽广东建设实践路径,加强各层级各领域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模式的总结提炼,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三十)加强监测评估。定期开展美丽广东建设监测评估,及时优化调整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编辑:陈榕   责任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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