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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费用迎来调整 部分检查项目降价了|乐龄e时代

2026-04-01 15:27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自3月30日起,广州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实施医保价格调整,此次调整涉及超2000项医疗服务项目,约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总量的三分之一,分为两批逐步落地,第二批调整将于6月30日实施。此次地方医保调整严格遵循国家医保7号文核心导向,以“优化价格结构、扶持基层医疗、减轻群众负担”为目标,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的科学合理调整,切实惠及广大市民。

  据悉,本次广州医保价格调整核心呈现“有升有降、结构优化”的特点,既兼顾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也着力降低群众大额就医成本。在价格上调方面,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挂号费)普遍上涨近50%,调整后普遍为25元起,退休职工、在职职工、未成年人的医保报销比例保持不变,自付部分较此前略有增加,从3-4元调整至7.5-16.25元。同时,手术类、诊查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同步上调,医保报销额度也相应增加,进一步认可医务人员专业付出。

  在价格下调方面,检查检验类项目迎来大幅降价,成为此次调整的一大亮点。其中,唐氏筛查价格从1568.6元降至560元,降幅超64%;肿瘤科相关检查项目从975元降至100元,降幅近90%;CT、磁共振、PET/CT等大型医疗检查项目平均降幅达15.7%,最高降幅27.8%,有效砍掉不必要的设备成本,减轻群众在检查环节的经济负担。值得关注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挂号费)保持10元/次不变,切实保障基层群众就医的经济性。

  此次广州医保价格调整,是国家医保7号文在地方的具体落地实践。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的医保7号文,核心导向为支持基层医疗发展、优化医疗价格结构、提升医疗服务便民性。文件明确要求,基层一般诊疗费保持在10元左右,缩小基层与大医院的价格差距;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上门服务、家庭病床等便民服务,允许上门服务费自主定价;同时明确基层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降低住院起付线,推动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转上级”的分级诊疗格局。

  此次医保调整不仅优化了医疗价格结构,更推出多项便民举措。其中,“一号管三天”政策同步实施,患者首诊后3天内可免费续诊解读检查结果;针对慢性病患者,开设便民门诊,单纯复诊开药的“挂号费”仅为1.1元,且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此外,困难救助对象在三级医院门诊的自付部分可享受100%医疗救助,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此次广州医保价格调整与国家医保7号文的协同推进,本质上是对医疗服务价值的科学重构——既通过上调技术劳务类项目价格,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也通过下调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挤压不合理收费空间,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同时,基层医疗的重点扶持,将有效缓解大医院就诊压力,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真正实现“顾两头、惠民生”的政策目标。

  下一步,广州市将严格按照国家医保7号文要求,稳步推进6月30日第二批医保价格调整工作,持续优化医保报销政策,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及时回应群众就医关切,让医保政策红利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市民。

编辑:陈雨昀   责任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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