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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鸟养老”签合同当心“霸王条款”|乐龄e时代

2026-10-22 15:51 来源:南方网·粤学习

  金秋时节气候宜人,康养旅居成为不少老年人的新选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候鸟养老”。不少老人会前往外地康养基地,短则住十几天,长则住一两个月,一边度假休闲一边养老。相关消费增多的同时,各类合同陷阱也随之显现,老年人在考察养老机构、签订旅居服务合同时需要多加留意,谨防“霸王条款”损害自身权益,守好养老钱。

  所谓“霸王条款”,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像合同中出现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发生意外概不负责”等内容,都属于典型“霸王条款”。根据法律规定,这类格式条款本身就是无效条款,消费者遇到此类不公平约定,有权拒绝认可。

  在签订康养旅居服务合同的时候,有五类常见合同陷阱需要重点规避。 

  第一,合同写明“最终解释权归机构所有”。该条款意味着一旦产生纠纷,全部由商家说了算,遇到这类条款坚决不能签署。

  第二,无依据强制加价。商家没有合理理由就要求额外收费,这类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三,“发生意外本院概不负责”。机构不能通过合同条款免除因自身过错造成意外的责任,不能全部甩锅免责。 

  第四,“一经入住概不退费”。若是存在正当理由需要提前退住,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的相关费用,一刀切禁止退费不符合规定。

  第五,机构未经协商单方变更服务。商家不能在没有征得老人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房间、更改护理服务、调整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发生变动,必须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除了留意合同条款,老年人还要提防大额预付消费套路。不少康养机构会用储值返利、高额回报作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充值。一旦机构经营出现问题,预付的大额资金很可能难以追回。建议优先选择金额、服务周期可控的消费套餐,切勿向个人账户转账,妥善保管好合同等消费凭证。

  在此提醒广大老年群体,牢记“四要四不要”消费原则:要留存消费凭证,要仔细阅读合同全部条款,要把商家的口头承诺落实写进书面合同,要做决定前多和子女沟通商量;不要仅凭收据或字条就付款,不要盲目签署合同,不要轻信商家口头保证,不要头脑冲动直接付款。

  如果签约时遭遇“霸王条款”,可首先与商家沟通协商修改相关不合理内容,同时完整留存全部证据。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维权。同时也要警惕所谓的维权代理,避免落入二次诈骗圈套。

  康养旅居虽好,签约务必多留心,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守护好自己的养老财产安全。

编辑:谢宇昕   责任编辑:陈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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