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何雪娜 通讯员/吁青 张磊)7月5日,广东法院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广州隆重举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出席报告会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模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与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浓厚氛围,动员和激励全省法院干警积极投身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扛起广东法院新担当、展现广东法院新作为。
事迹报告会上,在涉外审判中胸怀“国之大者”的审判业务专家辜恩臻,刚柔并济、战斗在扫黑除恶一线的陈文君,巧断家务事、点亮万家灯火的陈佩勤,干一行专一行的“多面手”黄登魁,立足开放前沿、助力特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王惠奕等5名同志,用真挚的话语、感人的办案故事,讲述了各自忠诚履职、司法为民、担当作为的生动实践。会上还播放了近五年来全省法院因公牺牲及被省法院追记功的9位干警的宣传视频短片。
会议号召,全省法院干警要学习英模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政治建设与审判业务有机融合,坚定理想信念,不辱使命。要学习英模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紧紧盯住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探索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用司法为民的“小事情”,书写人民至上的“大情怀”。要学习英模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一降两升三优化”为牵引,积极投身“清案攻坚战、质效提升战、诉源治理战”,做到能动履职,实干担当。要学习英模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公正司法。
张海波院长
报告会前,张海波接见了报告团全体成员。报告会由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主持。省委主题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组长陈祖煌,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陈锋,人大代表周冲、陈晓晖、翁浩洁,政协委员陈筱棠,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省法院领导万国营、林碧艳、陈友强、张春和、崔怡、李克俭、陈明辉、黄建屏、王静,周定挺等出席会议,全省中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报告会。
广东法院英模事迹宣讲
在涉外审判中胸怀“国之大者”
辜恩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四庭副庭长
“二十年的涉外审判实践,让我深刻认识到,讲政治并不是一句口号,而要具体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特别是在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问题上,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
2018年,我承办高某申请撤销全国首例涉比特币仲裁裁决案。该裁决涉及对比特币规制的前沿法律问题,广受业界关注。我通过精准把握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与违反金融监管之间的边界,认为应予撤销仲裁裁决,司法助力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仲裁案件此前还获评当年度最具影响力的十大仲裁案件之一。
“作为涉外审判法官,我始终认为,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才能真正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在审理的“骏荣公司诉宏鹰公司案”“英达华公司诉海德公司案”中,通过深入研究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规则、准确适用域外法等,依法平等保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20年来,我所办理的案件,先后有2宗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宗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0余宗入选全国或全省典型案例,为类案审理提供参考,为市场主体提供指引。
“新时代的涉外审判法官不仅要做法律的执行者,更要做国家法治的建设者、推动者,为涉外审判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我积极投身国家发展大局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总结司法规则、参与调研献策、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助力构建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涉外涉港澳审判制度。所起草的调研报告,多条建议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纳。主笔完成了《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推动司法规则衔接举措落地落实。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中担任审判长,充分展示和传播内地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有效增进三地司法的理解与互信。
刚柔并济守护公平正义
陈文君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二庭庭长
“在一次次的办案和审判中,深刻体会到‘生死判官’等光环背后的责任和压力,认识到刑事无小事、刑案无小案,必须铁面无私、不枉不纵。”
这些年来,我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多宗,面对各种压力和诱惑,我始终坚守对法律的信仰,时刻牢记守护公平正义的职责。我常常告诫我的亲友,让他们离我的工作“远一些”。我的一些亲友曾经在我面前声泪俱下地为被告人求情,并控诉我不近人情,冷漠冷血。我也常常陷入两难的境地,但我最终还是坚守住我的本心。也许,我把我的冷漠留给了我的亲友,但我把公正还给了被害人,还给了社会!
“面对黑恶势力,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用法律正义之剑除暴安良,还老百姓一片朗朗乾坤、守护一方平静安宁。”
家人和同事担心我劳累过度,帮我准备了速效救心丸等药品,时常叫我不要那么拼命。但每当我穿上法袍,法槌起落间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就是再苦再累也心安!
在审理的“宁某某涉黑案”中,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达10多年,涉案人数40多人,涉及40多起犯罪事实,卷宗400多册,查封、扣押、冻结资产20多亿元,涉黑组织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本地人谈其色变,审理难度和压力空前巨大。面对复杂的案件事实,我反复翻阅所有案卷,经常一坐就是10多个小时,一直连续作战了37天,最终形成431页、27万多字的判决书。该案的顺利审结,赢得了群众街坊的拍手叫好,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
“女性和母亲的双重身份,让我看到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家庭、一个个生动的人,都影响着一个个当事人的人生和命运。”
在审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原告人唯一的儿子被群殴误杀,原告人长期上访闹访。案件受理不久,我就收到原告人威胁我家人的信息。我理解原告人的丧子之痛,也得知被告人的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经过不懈努力和多方协调,成功争取被告人所在的村委会同意预支部分青苗补偿款给被告人,赔偿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双方最终达成调解。事后,原告人心怀愧疚:“谢谢法官,我错了,您是个好人!”
常怀温情之心
愿得万家花好月圆
陈佩勤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花山人民法庭负责人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知道,家事纠纷只有做到法结、心结一起解,才能让人心和善、让社会和谐。”
在我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收养案中,为避免养父母和视如己出的养女情感和心理受到伤害,我使出浑身解数,成功说服亲生父母接纳养父母定期看望的诉求,案子结了,未成年少女一下子有了双倍的父母之爱。养父宋先生在感谢信中写道:“广州是一座充满温度的城市,在花都我们更是感受到了来自花山法庭法官和人民调解的温度。”
“一个个案号不是一串串冰冷的数字,每一个家事案件背后都有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
在这么多家事案件中,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孩子。
2022年1月,在对一起离婚案件的电话回访中,我得知孩子在父母离异后性格大变,逃学,成绩一落千丈。我感到十分忧心,立即联合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以及社工上门进行回访帮扶,并向离异父母发出了广州首份《家庭教育建议书》,督促两人妥善教育孩子,并指定社工长期帮扶,孩子的父母深受触动,后来孩子走出阴影,成绩回升,性格也开朗了。
“作为一名家事法官,我将继续常怀温情之心,尽司法之力,愿得万家花好月圆。”
在一起离婚诉讼中,我在孩子“谁也不想要跟”的吼叫中紧紧搂住小女孩小小的身体,了解到这对夫妻提出离婚存在赌气成分后,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孩子母亲撤回起诉,两人决定将孩子带在身边照顾。
爱岗敬业 不负韶华
黄登魁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审判岗位是为群众服务的前沿阵地,法官办案必须为他们多想一点,多做一些。”
在审理的王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中,王某因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因救治时间超过了48小时,无法认定为工伤。面对失去“顶梁柱”后王某妻儿老少的生活困境,我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促成了用人单位与王某家属达成补偿协议;在一起涉行政许可纠纷中,我连续多日顶着烈日、忍着腰痛、贴着膏药爬楼梯挨家挨户做好调解工作,确保了电梯顺利加装。事后,一位91岁、半身瘫痪的老人拉着我的手感激地说:“我现在终于可以轻松地走出屋子,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了!”
“组织安排的岗位都是一份信任,不敢懈怠,我经常在反思,我是否做好了,是否还能更好?”
作为行政审判庭负责人,我在办理好“民告官”案件的同时,通过向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大讲堂”、 建立“行政法官工作室”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工作。去年,我院新收行政案件同比下降12.2%,实现了历史性下降。
“虽然当年的青涩少年已经白了头,但我爱岗敬业的初心不改、为民司法的情怀不变,我在法院工作一天,就干好每一天的工作,给自己留下一个无悔的青春、无悔的人生。”
由于常年伏案工作,用眼过度,2010年底,我左眼出现视网膜脱离,而当时我正在负责一个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为了不耽误工作,手术第二天我就一只眼蒙着纱布从广州赶回了单位。当听到妻子充满爱意地埋怨“要工作不要命”时,我也想多点时间帮她分担家务,我也想多点时间陪伴家人,可这些还是成了我的遗憾。
以萤萤之光助力特区法治政府建设
王惠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庭庭长
“行政审判一边连着人民群众,一边连着行政机关,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就是在增强百姓对党和国家的信心,就是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我曾审理过一个燃气爆炸案件。原告是个刚研究生毕业的女孩,在宿舍点火做饭引起燃气爆炸,行政机关认定她对火灾负有直接责任。因为直接责任认定,几年来,腿部严重烧伤的她没有拿到一分钱民事赔偿。审理中,我通过反复查阅卷宗,发现现场勘察记录中有记载洗手间燃气管道没有封堵,而且在她搬进宿舍前,燃气公司就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最终合议庭判决撤销责任认定。收到判决后,全家送来锦旗,泪流满面,感谢法律点燃了她对未来对人生的全部勇气。
“在每一起案件中,我总是会问自己,矛盾的焦点在哪里,根源在哪里,我的工作又要做到哪里。”
有一宗拆迁补偿案,两兄弟起诉要求政府履行21年前的拆迁补偿协议并高额赔偿。21年已过最长起诉期限,被告机关也已在数次机构改革中不复存在。尽管岁月久远,但我认为上诉权的消失并不意味着实体权利的弥散。合议庭先后开了四次庭,两次通知负责人出庭,厘清了被告、调取了证据、查明了事实,历经数月,案件最终和解撤诉。签好和解协议已是晚上九点多,他俩满怀感激地说:“感谢法律感谢党,还了我们公道! ”
“在回应群众利益诉求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间相向而行、和谐一致,推动政府良法善治,树立法治政府权威。”
2017年,号称“中国棚改第一难”的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正式启动。项目启动后,政府的第一个改造通告,就被53名原告提起诉讼,之后179宗案件陆续来到法院。为了化解纠纷,我们顶着炎炎烈日和滚滚尘土,创造性地对全部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当庭宣判、发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履约等方式,助力改造顺利推进,并推动将“个别征收”模式写入特区立法。